2018年以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市人社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兴庆区人社局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及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稳定至上”工作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加强人事人才服务,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和从严治党,确保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社保体系
1.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参保3609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33871人的106.56%。二是抓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按照自治区、银川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要求,先后召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和失地农民调研会,要求各乡镇、街道继续对历年来征地项目进行清查,摸清征地项目所涉及的时间、征地亩数、征地人数及人员年龄结构,对存在问题整理汇总,由人社局将突出问题上报市人社局,重点解决征地项目中缺失相关征地文件、征地补偿花名册或征地补偿花名册不完善而造成暂不能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两大类问题。从2014年12月起至今,累计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0337人,参保率100%,超额完成区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18年1月-9月,在被征地农民自愿、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共审核上报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格并由银川市社保局审核确认1486人。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不见面”服务改革的有关要求,从2018年起,为优化认证方式,简化认证程序,提高认证质量,运用社会保险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工作。截至目前,不见面审批办件量18423件,其中城乡居民参保登记1683人,居民待遇领取579人,居民丧葬补贴426人,职工丧葬补贴729人,特殊人员身份认定273人,通过高拍仪资格认证14727人。
2.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一是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按照区、市社保局要求,及时调整2018年医保缴费标准,启动参保缴费,采取会议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经办部门上下联动、重点单位督查督办、强化社保政策宣传等措施,打好集中攻坚战,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截至2018年缴费周期结束,兴庆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成参保缴费共24.398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3.4305万人的104.13%。二是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在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起付线9500元的基础上,告知165人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大病二次报销,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三是做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召开按病种分值付费培训会,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培训,落实按病种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及分级诊疗政策,推进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银政[2011]239号文件精神,落实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报销。截至目前,已完成异地就医报销审核749人次,异地备案241人,转诊转院审批80人,大病财政补助6人,大病二次报销160人,审核住院患者单病种分值付费1人,区外报销门诊大病报销4人。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截至9月30日,累计住院报销749人次520.2644万元,门诊报销21.8844万人次422.4835万元,退费78人次29.9342万元,健康体检1289人次12.89万元,基金支出合计220.9641万人次986.2845万元。四是落实城乡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继续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等工作,营造开展普惠性健康体检良好舆论环境,提高城乡居民对普惠性体检的认识并积极参加体检,截至六月底,完成普惠性健康体检1289人次,补贴资金12.89万元。五是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定期做好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分析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六是做好因病致贫人员慰问。春节期间,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层层把关,严格筛选,对各乡镇、街道筛选出的2017年患有重大疾病住院、花费较高且家庭困难的100名参保居民发放大病慰问金6万元。
3.继续推进社保“一卡通”工程。截至目前,提供社保卡信息查询服务1万余人次,新制、补办社保卡10318张,激活医保关系发生转移14496人次。
4.开展社保扶贫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基础功用。
(1)完成了月牙湖乡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9970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参保率达100%,缴费9888人,其中9709人缴纳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9人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剩余82人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周期结束后新增人数,其中33人为2018年新生儿。
根据自治区《宁夏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33号)和《兴庆区创建自治区脱贫攻坚示范区实施方案》(银兴党办发[2017]144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3号)和《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49号)文件要求,兴庆区人社局协同扶贫办、月牙湖乡政府对月牙湖乡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783人的缴费情况进行核实,确定有3699人为个人自愿缴费,2084人为乡镇政府代缴。享受个人缴费政策补助金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领取补助金37.066万元,其中缴纳一档补贴100元共3568人,缴纳二档补贴140元共67人,缴纳三档补贴70元共64人。上述资金由月牙湖乡发放至参保人员手里。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3号)和《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49号)文件要求,对月牙湖乡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银川市财政补助发放工作,补助金额为26.9492万元。已于2018年8月10日将此项补助及时划拨至月牙湖乡政府,月牙湖乡政府正在核发中。
(2)完成了月牙湖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月牙湖乡现有的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9970人中,16周岁以下2695人,应参保7275人,参保率100%。
(3)做好掌政镇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2018年社保工作。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掌政镇第一批已搬迁且落户兴庆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326户1421人,其中14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40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第二批搬迁且落户兴庆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249户1149人,其中19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0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剩余21人在搬迁之前未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后,将为其办理参保。
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两批劳务移民575户2570人中,16周岁以下789人,应参保1781人,参保率100%,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5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16人。
积极引导参保,确保劳务移民社会关系转移接续。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16]66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搬迁劳务移民正常缴纳社保费用、享受社保待遇,人社局积极对接西吉、彭阳、海原等劳务移民迁出地人社部门,将第一批1421名劳务移民中需要转移医疗保险关系的1384人的医保关系转移至兴庆区,剩余37人为新增的社保账户,无需转移。同时,努力争取将掌政镇卫生院定为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移民可在掌政镇卫生院正常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其他医保待遇不影响。
除做好上述医保关系转移续接外,人社局还对第一批劳务移民中16周岁以上的988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移交至银川市社保局,确保劳务移民养老保险缴纳状态正常。第二批劳务移民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目前正在办理中。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报销(一站式结算、异地就医报销)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131号)和《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经办规程(暂行)》(宁卫计发[2017]290号)文件有关规定,社保局依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联合民政、财政等四个部门实行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工作,对辖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进行“一站式”兜底结算服务,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累计不超过5000元。
截至目前,兴庆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异地就医在兴庆区社保局手工“一站式”结算11人,费用总额31.7169万元,统筹支出14.4754万元,大病保险及大病保险财政补助支出6.1193万元。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服务意识。按照银川市及兴庆区工作部署,从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4个乡镇卫生院共组建14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31367人,其中:月牙湖组建4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签约1321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签约10873人,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签约2344人)。掌政卫生院组建4个服务团队,签约8256人。通贵卫生院组建3个服务团队,签约7816人。大新卫生院组建3个服务团队,签约2078人。其签约人员为辖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65岁以上老年人、低保户、慢性病患者及精神病患者等。
5.加强社保政策培训宣传。截至目前,对各乡镇、街道社保专干进行了8期社保业务培训;社保参保缴费期间,前后5次在宁园、大团结广场、月牙湖乡等地设点,对居民进行政策解答,确保惠民政策普及到每个人;在各种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2种1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00余人次。
(二)进一步强化劳动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劳动合同备案。截止9月26日,办理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备案4297家,备案人数22371人,备案企业同比增长30%,备案人数同比增长34%;办理劳动合同解除3218家,解除人数15535人。二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有计划、有节点地对企业落实各项劳动保障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矛盾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用工备案情况、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建设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用工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对辖区内社会类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暨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着重检查了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分包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管理情况和施工企业告知农民工合法权益情况。三是抓好劳动监察案件调处。切实加强劳动争议投诉举报案件工作力度,采取窗口受理、政务微博答复、电话咨询指导等方式,积极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劳动监察案件受理工作,在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程序的基础上,切实提高劳动监察法定时效结案率。截至目前,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投诉案件304起,同比下降12%,结案242起,同比增长7.4%,依法协调解决工资1387.88万元,其中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案件20起,涉及人数479人,涉及金额1180.37万元。办理网上信访案件23起,办结23起。处理12345信访平台案件1328起,办结1328起。四是构筑农民工工资拖欠“防火墙”,开展清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在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在日常的下工地检查中,要求企业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每月5日至10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资料上报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存档。同时积极开展施工现场维权活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星级评定活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务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在建筑工地醒目位置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布在“兴庆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栏”中,同时将片区负责劳动监察员姓名、联系电话公布在内,方便农民工及时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员随时进入施工工地现场维权,并对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好的企业,给予星级评定,对落实不好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通报3次以上的,上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进行停工整顿,并建议降低企业等级资质。截至目前,兴庆区建筑领域在建项目43个,其中新建项目12个(政府类12个)、续建项目31个(政府类9个、社会类22个),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100%,建筑工地在建项目银行卡办卡率为100%,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率100%,分账管理率100%,22%进度款拨付率100%,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建立率100%,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率100%,劳资专管员配备率100%,带有银行印鉴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率100%。截至目前,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981.14万元,收缴率100%。兴庆区辖区内43个建筑工地全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开卡7526张,发放农民工工资6846万元。五是加快劳动监察“两网化”工作推进。采取定人定量分配工作任务方式,督促劳动监察协理员加快辖区内企业劳动信息采集录入,构建劳动监察监督网络。截至目前,劳动监察“两网化”工作共采集信息21935条,同比增长19.9%;企业信息等级评价910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相关资料已装订成册,下一阶段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正在进行中。六是全面排查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情况。针对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的不同行业、区域,加大协调组织力度,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划片管理,指定劳动监察员对各自负责片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用工备案情况、实名制登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于发生的拖欠工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把欠薪问题化解在源头,防止年底集中讨薪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拨付到专用账户,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定的《兴庆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及星级评定办法》(银兴劳监[2016]42号)中明确要求,建筑企业须于每月5日至10日报送企业当月工程进度表,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企业每月工程进度情况监督企业工资发放情况。
2.切实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能。一是注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加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力度,针对劳动纠纷群体性、多发性、复杂性等案件,以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把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工作的主线,贯穿于仲裁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加强案外调解、注重庭前调解、强化庭后调解,对一些事实清楚、违法情况明确、涉及经济标的不高的小规模劳动争议,尽量通过非立案调解的方式快速处理,为当事人节约仲裁时间,减轻仲裁工作量,使问题和矛盾得到快速妥善处理。二是大力推行劳动仲裁网络化办案,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平稳控访。截至目前,我仲裁院接待来电、来访1800余人次,针对不同诉求,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明法律救助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程序,为来访人员解疑释惑,使一些问题得以低成本、高效率、简单化解决,促进了劳资双方关系的和谐。三是继续加强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劳动仲裁工作程序,建立严格的案卷借阅、查阅制度,及时整理案卷,定期检查登记,按规定一案一卷进行装订、归档,归档率达100%,在自治区法治人社工作检查中,我仲裁院案卷被考核为“优秀”等级。同时全面推行网络化办案方式,将接访、立案、排庭、审批、送达、审理到结案等相关程序和信息及时录入到“劳动关系管理平台”中,录入率达100%。既提高了案卷信息整理效率,也节省了登记和查找案卷的时间,为案件登记、审理、结案等过程提供了极大便利。四是公开办案程序,完善办案制度,在具体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对疑难、复杂案件和集体诉讼案件全部经过仲裁庭合议并多次讨论,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杜绝暗箱操作,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利益。截至目前,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893件,其中劳动报酬206件,社会保险183件,确认劳动关系14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485件,其他5件。结案797件,结案率89%。调解277件,裁决401件,其中一裁终局290件,终局率72%,涉案金额达1646.3万元,有效遏制了欠薪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从案件受理情况看,案件数量同比增加37%。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呈多发态势,以餐饮、销售、工地等领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
3.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宣传。一是加强劳动监察仲裁员培训。立足劳动监察员、劳动仲裁员素质提升,截止目前,共组织劳动监察员、劳动仲裁员9人次参加本地或外地考察学习。二是加强建筑工地开发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培训。先后开展组织全面治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宣传培训班4期,对建筑工地开发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三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面向大众,面向农民工积极开展劳动维权宣传活动,专门印制多种宣传材料,在招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工地,多次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截至目前,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场次,深入用工现场宣传咨询70余次,接待法律和政策咨询3625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300 份。
(三)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服务,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落实区市各项人才政策
(1)积极挖掘引进,做好突出人才选拔、引进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工作,选拔推荐2名同志申报2018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1名民营企业人员参加《第四批“国内引才312 计划”和第五批“海外引才百人计划”人员选拔工作》;推荐17名同志申报参加2018年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评选,其中15名为民营企业员工;组织开展“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工作,其中2017年推荐申报的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1人获得自治区优秀青年后备骨干;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安排,组织开展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项目资金的通知》申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人才工作载体和“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工作,推荐民营企业宁夏永安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和宁夏西部创业管理培训学院申报专家服务基地和新建院士工作站;组织民营企业留学人员申报《超导薄膜的非对称性人工钉扎导入及其特性评价研究》和《大健康管理体系》2个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推荐民营企业宁夏马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退伍军人申请创新创业个人项目择优资助经费项目。三是组织开展申报2018年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了1家民营企业宁夏茶行业职业培训学校参加全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选。
(2)立足基层需求,做好百名专家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积极开展申报百名专家基层服务活动,依靠专家基层服务培养本土专家能手,带动群众致富。一是组织开展了《关于申报2018年百名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项目需求的通知》工作,申报2个知名专家组团服务基层项目《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农艺改良项目》和《水稻优质高产示范项目》。二是申报了2个乡土专家自助服务活动项目“2018年度花卉人才培训项目”和“群众文化的提升”到基层服务。
(3)注重服务保障,做好人才激励和关怀工作。一是根据自治区人才办和人社厅《关于开展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223号)、《关于组织申报高层次人才补助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22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18年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推荐了8名同志参加高层次人才认定:其中C类1名,D类3名,E类4名;组织申报2018年高层次人才补助,推荐了2名高层次人才申请工作补助,1名引进博士生,1名海外重点院校归国硕士生,推荐了1名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二是落实《兴庆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激励办法》,审核通过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职称资格补贴500元,16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职称资格补贴300元。
(4)注重提质提效,做好人才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公职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的目标,继续强化人才培训教育。一是做好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的专项培训工作,组织503人次公务员参加干部网络培训。二是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18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网上培训和学习4200人次。三是组织各部门16名人员前往北京、山东、厦门等地参加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业务培训。
2.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一是做好2017年度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程序,突出实绩考核,严控优秀比例,完成了2017年度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并对2015-2017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记三等功。二是做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工作。完成了兴庆区2018年公务员招考计划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共为兴庆区各单位招录15名公务员与44名事业单位人员。三是做好公务员登记管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选调生及公推比选任职的干部进行公务员登记。四是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安排,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目前已有548人申报初级职称。五是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工作,制定了《银川市兴庆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确保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系列活动有序开展。六是建立公务员个人信用档案,将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的良好行为记录、从业负面行为记录及其他社会行为记录等信息及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目前已上报《公务员诚信信息登记表》450余份。
3.抓好“三支一扶”等其他工作。一是加强在岗服务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管理,及时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核发工资待遇,对18名辞职人员办理了社保、工资停发。对17名家庭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座谈慰问;完成了201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及分配工作。
二是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共1806名的个人出入境信息备案管理。
4.落实工资福利政策。一是做好辖区内人员调整及到龄退休职工的退休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93名兴庆区干部职工退休手续,并为离休干部增发生活补贴。二是完成了兴庆区实施绩效工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同时为兴庆区在职工作人员重新核定了2018年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三是做好工资晋级、津补贴发放工作。在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等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将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带入每月工资统发中;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81)精神,核定2017年需追加乡镇补贴19.7万元,2018年预发乡镇补贴360.4万元;根据宁政发[2006]138号文件精神及2016、2017年年度考核结果,从2018年1月起为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晋升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薪级工资,月增资37.4万元;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43号)精神,为兴庆区在职人员4927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68号)精神,为15人兑现了职务职级并行待遇;根据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兴庆区经政府同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828人晋升了薪级工资,为非在编的838人调整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是完成了2017年度工资统计年报及公务员工资收入情况调查年报统计工作。五是在兴庆区机关各部门开展了2018年度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清查及津贴补贴检查工作。
(四)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力,落实区委政府决策部署
1.积极落实区委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人社局对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主动出击,积极对接相关责任部门,已全部完成人社局所承担的工作。按照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和为民办实事的通知》要求,人社局对照任务分工,多方联动,多管齐下,积极主动出击,截至目前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做好中央第八巡视组督办案件办理工作。根据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第1-8批群众信访件督办要求,积极对接协作单位,先后办结了“王增川反映自己申请延迟五年退休被拒绝”、“何学平反映工伤后用人单位没有解决后续补偿”、“张磊反映的拖欠其工资”等信访事项,有力的配合了中央巡视组和兴庆区委政府的工作。
3.做好国务院督察组来宁督查工作。积极配合区委、政府,联合卫计局、民政局、安监局、就创局、教育局,牵头“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组全部工作,做好国务院来宁督查相关迎检工作。
4.做好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图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宁党发【2018】15号)及兴庆区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银兴党发【2018】18号)文件精神,人社局严格对照文件要求,针对“六个严禁”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
(五)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社工作水平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区委政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一是抓好集中学习。局领导班子每两周召开一次学习会,通过集中学习,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系统地学习,力求精学细研、消化领悟、准确把握、坚决贯彻,切实增强开展“两学一做”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认真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区委及组织部的相关要求,人社局党支部严格按照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要求,专题学习《条例》、《准则》,认真领会汪洋主席在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关于民族团结的精神,开好组织生活会。三是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民主议事、解决问题、党内关爱、志愿服务、扶贫攻坚等主题,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和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的总要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切实让每名党员在活动中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以及组织归属感。截至目前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除规定的重温入党誓词、现场交纳党费、学习系列讲话及经典著作的规定形式,党支部还创新开展优秀党员讲党课、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小测试等活动,将主题党日活动成为了增强党员凝聚力、归属感,提升党员综合素质的新平台。四是开展服务窗口“党员示范岗”活动。通过“亮身份、亮岗位 、亮职责、亮承诺”,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党员服务标兵”评比、岗位大练兵,规范党员行为,督促提醒党员干部时时刻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建设优质高效便民亲民的服务窗口。四是深入基层,积极落实“下基层”活动,先后13次深入社区、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劳保法规宣讲、便民措施解读、卫生整治等一系列基层服务活动,其中深入月牙湖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讲解社保政策的座谈会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2.扎实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一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常态化,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落实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强化服务型、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提振党员干部士气,为各项人社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按照兴庆区纪委要求,认真召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自治区、银川市和兴庆区正在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人社局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准则、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党性分析,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根源,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提升能力。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夯实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加大“两个办法”学习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抓好执纪问责约谈,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作风建设常抓常新、落地生根。
3.认真做好信息报送信访等其他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各类工作信息68篇,被媒体、党办信息、美丽兴庆等刊载36篇;接收群众来信来访51件,回复办理51件,办结率100%;处理12345一号通案件1344起,办结1344起,办结率100%;发布微博61条 ,原创微博18条,微博回复市民诉求60余次。
二、2019年工作要点及思路
(一)完善城乡社保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持续做好扩面征缴。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力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达到9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达到100%;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按照精简程序、提高效能、应保尽保原则,继续抓好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切实解决历年来区、市、兴庆区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城乡居民和征地农转非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力度。推进城乡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普惠性健康档案和体检制度。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及大病保险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贯彻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强化社保基金稽核检查,加大欺诈、骗保查处力度,推进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保诚信建设。
强化社保经办服务。继续加强对社保经办人员培训工作力度,按照自治区社保局文件要求,建立“综合 柜员制”,简化社保办事流程,调整工作方式,不收取无谓证明材料,不填写信息重复表格。及时推进“社保云”建设,加快社会保障卡综合功能推广与应用。
夯实社保扶贫基础功能。加强与扶贫办、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推进社保政策帮扶,配合区市人社部门,加快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有效破解建档立卡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局。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辖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65岁以上老年人、低保户、慢性病患者及精神病患者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二)强化执法监管能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推动劳动关系建设。加强企业劳动用工动态管理,扎实做好劳动合同备案,争取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均达90%以上。推进企业诚信、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预防和及时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对于恶意欠薪和欠薪逃逸的案件,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对施工企业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部门清除出银川市建筑市场。
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签订、违法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强化违法问题整治。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检查,提高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处理程序,对大案要案实行领导督办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维护农民工报酬权益。继续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积极做好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切实推进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栏建设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处,加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实现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100%,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7%以上,农民工维权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建立案件评查、评价和纠错制度,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提升基层调解化解争议案件的能力,基层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90%以上。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分析职工信访、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律监督检查中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问题,做好劳动关系预测。继续推动基层调解、企业调解工作。组织企业劳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劳动争议实务培训,增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建立“流动法庭”,在企业、行业协会、街道等建立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组织,形成完整的劳动争议仲裁网络。
(三)抓管理促引智,强化人事人才工作成效
强化人才服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人才政策,配合区、市落实自治区院士后备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做好“国务院”、“自治区政府”、“银川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推荐评选申报工作,争取自治区、银川市专家服务团到兴庆区开展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
规范公务员管理。继续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展开公务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及网络培训。继续推进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公务员季度网络考核为手段,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公务员奖惩等制度。从严从细做好公务员登记、参公管理、公务员信息库更新等工作。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平台、全员聘用制、绩效工资制等人事管理配套改革制度,切实理顺岗位管理,规范聘用合同签订,推行竞聘上岗。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落实职称评聘,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对中小学校和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职称给予政策倾斜。
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健全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公务员健康休养和带薪年休假等制度。配合银川市做好企业薪酬调查。
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公开考录。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政法等行业实行特殊招考政策,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管理,完成2019年度机关、事业公开考录任务。
继续做好其他人事工作。严肃人事管理,切实杜绝“吃空饷”问题。妥善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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