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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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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市人社局的关心指导下,兴庆区人社局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及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稳定至上”工作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加强人事人才服务,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和从严治党,确保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社保体系 

1.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一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截止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参保35030人,与去年同比增长1.4%,完成缴费2565人,同比增长112.5%。二是抓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先后召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和失地农民调研会,要求各乡镇、街道继续对历年来征地项目进行清查,摸清征地项目所涉及的时间、征地亩数、征地人数及人员年龄结构,对存在问题整理汇总,由人社局将突出问题上报市人社局,重点解决征地项目中缺失相关征地文件、征地补偿花名册或征地补偿花名册不完善而造成暂不能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两大类问题。截至目前,在被征地农民自愿、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审核确认上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格及登记表1438人,与去年同比增长14.1%,由银川市社保局审核通过并缴费1360人,同比增长12.9%,领取养老金待遇139人。三是积极落实辖区内养老保险协办员相关经费,为34名养老保险协办员发放了2016年下半年基础报酬和绩效考核报酬。 

2.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一是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时调整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启动参保缴费,采取会议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经办部门上下联动、重点单位督查督办、强化社保政策宣传等措施,打好集中攻坚战,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截止2017年缴费周期结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成参保缴费235,337人,与去年同比增长10.6%,其中一档参保缴费总人数121,237人,同比增长8.1%;二档参保缴费总人数66,551人,同比增长5.2%;三档参保缴费总人数47,549人,同比增长27.1%;缴费金额49,161,189元,同比增长18.9%。参保率100%,征缴率达103%。二是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已告知就医自付超过9500元的93名患者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二次报销,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三是做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召开按病种分值付费培训会,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培训,落实按病种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及分级诊疗政策,推进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银政[2011]239号文件精神,落实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报销。截止5月31日,累计完成住院报销421人次3,088,962.36元,报销费用与去年同比增长42.7%;完成门诊报销149,900人次2,696,894.06元,退费70人次24,520元;健康体检1,381人次138,100元;基金支出合计151,772人次,5,948,476.42元,同比增长19.6%。四是做好异地医疗报销工作,截至5月31日,已完成异地报销审核383人,异地备案60人,转诊转院审批68人,审核住院患者病种分值付费19人。五是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定期做好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分析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六是做好因病致贫人员慰问。春节期间,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层层把关,严格筛选,对各乡镇、街道筛选出的2016年患有重大疾病住院、花费较高且家庭困难的150名参保居民发放慰问金9万元。 

3.着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推进社保“一卡通”工程。配合自治区做好社保卡发放领取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社保卡发放领取养老保险金政策宣传,大力推广互联网医院,施行网上医院实名制登记,同时认真做好社保卡发放、补卡、信息查询及医保卡激活等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快社保卡发放工作。上半年激活医保关系发生转移社会保障卡10318张。完成社保卡信息查询8399余次,补办社保卡4978张。二是开展社保卡认卡活动。对由区厅统一集中批量制作但未及时发放到参保人手中的社保卡,即“废旧卡”进行登记造册,按区厅的要求集中销毁废旧社会保障卡18,649张。三是开展社保扶贫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基础功用,对人社厅筛选出的未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97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反复与月牙湖乡核实筛选,为其中25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经黄河银行进行了核缴(剩余723人因身份照号码错误、婚嫁、死亡、已参保缴费等原因无法进行缴纳)。四是加强社保政策培训宣传。上半年以来对各乡镇、街道社保专干进行了10期社保业务培训;在社保参保缴费期间,为做好社保宣传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如期缴费,多次在宁园、大团结广场、月牙湖等地设点,发放宣传册,对居民进行政策解答,确保惠民政策普及到每个人;在全国社保宣传日,与自治区、银川市社保局等上级业务部门配合,以“走进社保卡”为主题在宁园广场开展了12333咨询和宣传活动;在法制宣传日,协同各部门在宁园开展了“依法维护权益,合法表达诉求”法制宣传活动。在各种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材料9种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五是推行社保经办服务由“一站式”服务向“窗口式”服务转变。按照区委、政府安排,完成社保经办服务进驻兴庆区政务大厅工作,规范服务流程,公开办事制度,落实“5432”为民服务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社保服务。兴庆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在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会议中受到表彰奖励,荣获2016年度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 

(二)进一步强化劳动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劳动合同备案。截止目前,办理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备案2130家7954人,备案企业与去年同比增长85.9%,备案人数同比增长23.1%;办理劳动合同解除1608家5366人,人数与去年同比增长15.3%。二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制定《兴庆区2017年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实施方案》,从3月份开始,采取日常巡视检查(自3月16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重点巡视检查、延伸巡视检查等方式,有计划有节点地对企业落实各项劳动保障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矛盾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处,4月份对辖区内39个建筑工地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用工备案情况、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建设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用工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5月份,兴庆区劳动监察大队对辖区内社会类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暨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着重检查了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分包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管理情况和施工企业告知农民工合法权益情况。三是抓好劳动监察案件调处。切实加强劳动争议投诉举报案件工作力度,采取窗口受理、政务微博答复、电话咨询指导等方式,积极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劳动监察案件受理工作,在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程序的基础上,切实提高劳动监察法定时效结案率。截至目前,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投诉案件125起,与去年同比增长39%,结案115起,与去年同比增长61.9%,依法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135.11万元,其中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案件4起,涉及人数5人,涉及金额11.2万元。办理网上信访案件15起,办结15起,协调处理金额1620万元。处理市长热线信访案件337起,办结337起。四是构筑农民工工资拖欠“防火墙”,开展清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在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先后2次组织建筑工地开发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集中学习宁政办发6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企业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每月5日至10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资料上报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存档。同时积极开展施工现场维权活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星级评定活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兴庆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栏”,对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公示,并公布片区负责劳动监察员姓名、联系电话,方便农民工及时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员随时进入施工工地现场维权,并对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好的企业,给予星级评定,对落实不好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通报3次以上的,上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进行停工整顿,并建议降低企业等级资质。截至目前,兴庆区辖区内总共有38个建筑工地,31家开设了农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开卡8500张,与去年同比增长21.1%,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2.84亿元,同比增长6.7%。五是加快劳动监察“两网化”工作推进。采取定人定量分配工作任务方式,督促劳动监察协理员加快辖区内企业劳动信息采集录入,构建劳动监察监督网络。截至目前,劳动监察“两网化”工作共采集信息18289条,与去年同比增长133%,录入信息17885条,同比增长154.5%。六是全面排查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情况。针对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的不同行业、区域,加大协调组织力度,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划片管理,指定劳动监察员对各自负责片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用工备案情况、实名制登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于发生的拖欠工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把欠薪问题化解在源头,防止年底集中讨薪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拨付到专用账户,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定的《兴庆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及星级评定办法》(银兴劳监[2016]42号)中明确要求,建筑企业须于每月5日至10日报送企业当月工程进度表,兴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企业每月工程进度情况监督企业工资发放情况。 

2.切实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能。一是注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工作的主线,贯穿于仲裁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做到案前调、立案调、庭前调、庭后调,对一些事实清楚、违法情况明确、涉及经济标的不高的小规模劳动争议,尽量通过非立案调解的方式快速处理,为当事人节约仲裁时间,减轻仲裁工作量,使问题和矛盾得到快速妥善处理。二是大力推行劳动仲裁网络化办案。依托“劳动关系管理平台”,从“接访、立案、排庭、审批、送达、审理、结案”等整个程序,将相关程序和信息及时100%录入到“劳动关系管理平台”系统,有效提高案卷信息整理效率,节省登记和查找案卷的时间,实现与“互联网+”的紧密结合,为仲裁案件登记、审理、结案等过程提供便利。三是继续加强仲裁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劳动仲裁工作程序,强化软硬件设施建设。硬件建设方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对仲裁设施、设备进一步进行补充和更新,安装配备了证据演示系统和庭审同步记录系统。软件建设方面,制订《办案流程》、《工作管理制度》、《业务制度》、《调解仲裁争议制度》,公开办案程序,完善办案制度,在具体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对疑难、复杂案件和集体诉讼案件全部经过仲裁庭合议并多次讨论,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杜绝暗箱操作,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利益。截止6月1日,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60件,与去年同比回落0.5%,其中劳动报酬123件,社会保险53件,确认劳动关系10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162件。结案306件,与去年同比回落3.5%,结案率85%。其中一裁终局120件,终局率39%。成立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6个、与工会联合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562个,调解184件,调解率达60%。涉案金额达552.7万元。经过认真审查,共有36件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的受案范围,已依法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3.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宣传。一是加强劳动监察仲裁员培训。立足劳动监察员、劳动仲裁员素质提升,采取“走出去”方式,组织劳动监察员、劳动仲裁员与成都、海南等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单位开展了工作交流,安排7名劳动监察员、仲裁员赴外地考察学习,把国家人社部通报表扬优秀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带回兴庆。二是加强建筑工地开发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培训。先后开展组织全面治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宣传培训班两期,对建筑工地开发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三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面向大众,面向农民工积极开展劳动维权宣传活动,专门印制多种宣传材料,在招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工地,多次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截至目前,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场次,深深入用工现场宣传咨询70余次,接待法律和政策咨询3625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300 份。 

(三)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服务,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落实区市各项人才政策。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推荐评选,及时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做好“国务院特贴”、“313”人才工程、“自治区政府特贴”等重大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和选拔工作,其中推荐审核申报5名同志参加“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3名同志参加“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申报本土专家基础服务项目2个,申报农业、医疗卫生申百名专家基础服务项目2个。 

2.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一是做好2016年度公务员考核。严格考核程序,突出实绩考核,严控优秀比例,确定优秀公务员153人,称职607人,不确定等次及不参评48人,基本称职1人,不称职2人,并对2014-2016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进行摸排统计审核,共统计27人拟记三等功。二是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区、市安排,召开干部网络学习培训会完成科级以下公务员的网上报名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公务员网络培训。安排16名公务员参加各种专题培训班。三是做好公务员招考。根据各单位缺编情况及用人需求,制定上报了兴庆区2017年公务员招考计划,按照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安排,完成了4个单位18个职位网上审核及资格复审等工作。四是做好公务登记管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大新镇的罗海霞,丁小军,掌政镇的杜新艳,董雪,通贵乡的杨永平,黄涛及月牙湖乡的海陆鹏进行公务员登记。对15年4名选调生进行公务员登记及转正定级工作。五是认真开展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培训机构专项检查。会同组织部、教育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一二分局、城管局组成检查执法组,对辖区内的“华图教育宁夏分校、宁夏中公教育总部、宁政公考”三家从事公务员录用培训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执法,对其存在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责令进行了整改。六是认真组织迎接自治区公务员法调研组前来兴庆区开展修订《公务员法》调研会。 

3.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是审核2016年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参加考核总人数4310名,优秀514人,合格3676人,不合格4人;不参评43人;不确定等次68人。二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向兴庆区征集2017年兴庆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有9个单位招聘16名事业工作人员,经区编办审核同意后报区人社厅统一招聘,通过网上报名1281人,审核通过1227人,现笔试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三是做好职称工作。按照2017年全区职称评审计划,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网上审核的方式,开展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已通过申报的有副高级资格4人、中级6人、初级61人(此次不含不含教育系列)。四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其他工作。圆满完成了2016年事业单位年度报表填报工作,更新了专业技术人才库;审核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等级晋级工作,目前已审核七级职员1名,八级职员62人;安排2017年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评聘申报工作,审核申报高级技师6名,技师15名,高级工10名,中级工30名;安排事业单位第五轮聘用,审核各单位聘用情况 

4.抓好“三支一扶”等其他工作。一是加强在岗服务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管理,及时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核发了工资待遇,对14名辞职人员办理了社保、医保、工资停发。在春节期间对17名家庭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座谈慰问;完成了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岗位征集工作,上报征集岗位100个。二是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维稳工作。根据区市有关要求,春节前后向乡镇街道核拨慰问金9.8万元,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进行慰问。三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一般工作人员信息及退休人员出入境个人信息进行了更新,出入境备案。 

5.落实工资福利政策。一是根据宁政发[2006]138号文件精神及参照2015、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从2017年1月起为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晋升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薪级工资,月增资34元。二是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核定2016年兴庆区教育局所属农村学校在编及特岗教师农村补贴173万元,为教育系统389人晋升职称工资,核发2016年转正特岗、免费师范生及调入人员120人工资待遇。三是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辖三区安置费在编复退军人劳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政办[2013]186号)文件精神,为兴庆区经政府同意聘用的非在编复退军人晋升薪级工资。四是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卫星庆区符合晋升条件的2人晋升了七级非领导职责待遇,为符合晋升条件的61人晋升了八级非领导职责待遇;为兴庆区在职及经政府同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补发2016年度政府效能奖。 

(四)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力,落实区委政府决策部署 

1.落实区委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根据政府第2、3、4、5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对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积极落实,联手财政局、审计局等11个单位,先后完成了“月牙湖治沙林场改革事宜”、《兴庆区政府批准聘用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编制修订、“兴庆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变更、签证事宜”等重大事项。 

2.做好自治区督办案件办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单位通知》的精神,积极对接协作单位,先后办结了“胡商国际商贸城”项目欠薪案件、“广中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欠薪案件、“宁港城”项目欠薪案件,累计解决800余名工人工资被拖欠问题,发放农民工工资共计1410万元。 

3.做好月牙湖乡滨河四村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区委政府有关精准扶贫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组成调查摸底小组,先后6次对滨河四村的90户贫困农户进行了逐门逐户的实地走访调查,真实了解脱贫对象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专门选派驻村干部,驻扎在责任村,了解群众所想,帮助群众所需,与贫困农户齐心协力脱去贫困帽子。 

4.做好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分流。根据兴庆区公车改革总体要求及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分流方案,完成公车改革人员分流工作。 

5.积极做好上争项目资金争取。上半年争取医保专项基金200万元,争取两项项目资金共18.8万元。 

(五)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社工作水平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区委政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要求。一是抓好集中学习。局领导班子每两周召开一次学习会,通过集中学习,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系统地学习,力求精学细研、消化领悟、准确把握、坚决贯彻,切实增强开展“两学一做”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民主议事、解决问题、党内关爱、志愿服务、脱贫攻坚等主题,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和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的总要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切实让每名党员在活动中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以及组织归属感。在第1期“主题党日”活动中,局长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通过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现场交纳党费等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三是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通过“亮身份、亮岗位 、亮职责、亮承诺”,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党员服务标兵”评比、岗位大练兵,规范党员行为,督促提醒党员干部时时刻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力争培养一批素质过硬、作风扎实、办事人满意的岗位明星、业务能手,营造人人争当“排头兵”的良好氛围。四是深入基层,积极落实“下基层”活动,先后5次深入社区、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劳保法规宣讲、便民措施解读等一系列基层服务活动,其中深入社区,为社区残疾人和矫正人员讲解“好大夫”网上在线医生的使用活动,受到了社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2.扎实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一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常态化,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落实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强化服务型、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提振党员干部士气,为各项人社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夯实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加大“两个办法”学习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抓好执纪问责约谈,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作风建设常抓常新、落地生根。1-6月“三公”经费零支出,因公出国费及公务接待费零支出。 

3.认真做好信息报送信访等其他工作。截止目前共上报各类工作信息25篇,被媒体、党办信息、美丽兴庆等刊载14篇;接收群众来信来访17件,回复办理17件,办结率100%;截止5月,“12345”市长热线来信331件,办结331件,办结率100%;政务微博接到网友投诉或反映事项27件,答复办结27件,答复办结率100%。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1.抓好社保经办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宣传,抓好扩面缴费、社保待遇兑现、社会保障卡发放、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等基础性工作,突出重点做好城乡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以全民参保登记推进参保扩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人员全覆盖,保障各项民生工作扎实落实。大力推行“互联网医院”,广泛开展“互联网医院”实名制认证。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年底前完成社保经办机构整合。

2.抓好劳动监察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要求,简化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处理程序,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处,依法及时处置欠薪事件,对大案要案实行领导督办制度,限时办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公安、工会、建设、交通、康居等部门启动联合办公制度,充分发挥预防拖欠预警和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督促企业按规定支付工资,预防和及时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对于恶意欠薪和欠薪逃逸的案件,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对施工企业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上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除出银川市建筑市场。继续推进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定期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制度公示栏建设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继续加大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力度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做好劳动合同备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抓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针对劳动者集体争议案件数量增长,积极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争取在调解方法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也通过调解处理,进一步提高调解率。加强劳动仲裁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发挥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对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挑选一批素质高的调解人员参加调解员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调解组织的调处作用,更方便快捷地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切实抓好人事人才服务工作。突出重点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比例调整、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网络培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补贴等人事人才政策。 

5.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力,为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开展提供保障。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