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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951R/2022-0025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普法依法治理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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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

今年12月4日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也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就组织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宁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12月10日

三、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四、重点宣传内容

突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广泛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五、具体安排

结合兴庆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宣传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主要采取重点活动、主题活动、媒体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

(一)重点活动

1.开展“‘宪’在开讲·与法同行”活动。邀请专家学者、选派“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示范活动。组织录制“踔厉奋发正当时 法护兴庆润民心—‘八五’普法讲师团宪法主题宣讲视频”。〔牵头单位: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举办兴庆区第三届“‘宪’在出发·法照我心”法律知识线上竞答活动。2022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组织兴庆区各普法责任部门、辖区各机关干部、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各学校青少年、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管理人员、各村居社区群众参与兴庆区全民线上学法有奖竞答活动,此期间凡参加竞答活动成绩优异者可领取奖励。本次活动设置3“优秀组织奖”、10“尊法用法奖”、10个“法律明白人奖”,从积极参与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中评选确定进行公示表扬。〔牵头单位: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各中小学〕

3.收看《市民普法云讲堂》。12月4日银川市举办以“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主题的市民普法云讲堂,邀请区内著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从理论和实务,多角度阐释1982年宪法对我国发展的重要贡献。《市民普法云讲堂》将通过多个网络渠道进行视频直播,各部门组织干部按时收看。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4.组织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一安排,12月4日至10日,组织兴庆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区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其相关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为主要内容(考试须知见附件3)。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5.组织参加“美好生活 宪法相伴”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展播摄影、书法、绘画、微视频、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在全社会营造弘扬宪法精神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将在兴庆区司法之光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相关要求:每个部门至少报送1个作品、每个乡镇街道以社区村居为单位至少报送2个作品,教育系统报送至少5个作品。(参赛要求见附件4)〔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各中小学〕。

6.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活动期间,在兴庆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牌等公共交通场所张贴宪法宣传张贴画(标语)、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摆放宪法文本和宣传资料,让公众随处接受宪法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7.开展宪法点亮兴庆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主要街道、广场、商业街等人流集中地的LED电子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经局,各乡镇(街道)

各单位(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二)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开展活动形式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责任单位:农水局,大新镇、掌政镇、通贵乡、月牙湖乡〕

2.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疫苗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民政局、各街道

3.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宣传期间,组织兴庆区中小学通过线上主题班会集中开展“小小宪法朗读者”诵读活动,精选青少年诵读宪法片段、讲述自己与宪法法律故事的短视频,优秀视频将在“兴庆区司法之光”进行展播。〔责任单位:教育局、司法局、各中小学〕

4.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5.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责任单位:发改局、商经局、总工会、工商联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队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旅局〕

(三)媒体宣传活动

1.公益广告宣传。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在政府门户网站、重要电子屏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在各类公益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本地本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司法局

2.公益海报宣传。12月4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宣传海报。〔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统一使用司法部制作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海报https://mp.weixin.qq.com/s/Nz0dIw_guGQg0ngm0OWU9w)。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宪法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宣传活动方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主题活动部分的各责任部门将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于123日前报备;教育局统筹安排各中小学录制“小小宪法朗读者”短视频,每个学校选送高质量视频不少于2部,教育局统一收集于12月13日前报送;各部门12月13日前将“美好生活 宪法相伴”法治文化作品、“‘宪’在出发·法照我心”法律知识线上竞答截图、普法信息台账、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原片)、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兴庆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兴庆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对各部门的活动情况进行督办,并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考核的依据。

联 系 人:李 鹤 马文君

联系电话:6719046

电子邮箱:xqqsfjpfb@126.com

附件:1.2022年宪法宣传标语

      2.银川市兴庆区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台账

      3.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须知

      4.“美好生活 宪法相伴”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参赛要求

中共兴庆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代章)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宪法宣传标语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附件2

银川市兴庆区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台账

单位名称(签章):

主题


时间


地点


普法方式


参加人员


人数


活动简介


现场

情况

(一张全景正面照)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3:

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须知

一、参考人员

兴庆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

二、考试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方式,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考试系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及所属单位规范全称。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为12月4日至10日。

2.答题时间为15分钟,考试内容为2022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点(参考《银川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银法普组2022〕10号)附件2)。

3.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次数为1次,没有补考,请确保手机电量充足、信号稳定。试卷提交后无法修改,请认真核对。

4.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本次考试情况(参考率、及格率)作为五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效能考核的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以免影响兴庆区考核成绩。

附件4:

美好生活 宪法相伴”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参赛要求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传播法治文化

二、活动时间

11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文联

承办单位:宁夏法治报社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2.聚焦宪法宣传实施,深入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地位作用、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重点展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故事。

(二)形式要求

1.文字作品类:古体诗词、现代诗歌、散文、对联、三句半等,字数800字以内。

2.摄影、书法、绘画类:可以是单张作品,可以是一组作品,摄影作品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MB~5MB,像素高度清晰,无水印,书法、绘画作品无格式要求限制。

3.视频类:微电影、讲述片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动画、快闪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纪录片、宣传片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微电影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作品超时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三)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为2021年1月1日之后创作,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和作者信息。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宪法元素,体现宪法精神。

3.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五、奖项设置

奖项由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发放。

六、参赛方式

文字作品及书法绘画等以实物方式提交,视频类等以电子版或刻录光盘提交。参赛作品和简介以电子版形式标注“法治文化作品参赛”报送至电子邮箱xqqsfjpfb@126.com,作品文件名格式:姓名+单位+作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