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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951R/2023-0009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8-14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综合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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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入推进兴庆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2354号)相关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兴庆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务公开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庆、法治兴庆,全力服务保障先行区示范市和“四区四兴庆”建设

二、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建设政务公开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信息公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政策公开,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推进计划等信息,全面展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成果巩固工作。

(二)整合规章政策专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及时梳理核校并督促各文件制定单位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

(三)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每年10月底前系统梳理、先行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提交司法局,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督促各起草单位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 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四)加强行政复议领域公开。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倒逼行政复议机关在案件受理、事实调查、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审理决定等方面提质增效。

三、坚持突出重点,深化法律服务政务公开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更新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实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做好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网站年度报表定期更新发布。按要求做好职权事项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信息公示。

()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为民办实事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及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落实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要求,以“谁起草、谁解读”为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务必于文件印发公布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结合本单位实际,着重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领域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司法行政相关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

(四)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实行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办结、归档等工作,确保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五)做好“政府开放日”和“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兴庆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和《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3年“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工作的提示》等文件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兴庆区司法局“政府开放日”和每月一次的“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通过主题观摩、随机接访、重点约访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夯实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主动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宣传引导“主阵地”,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开展QQ、微信等网络工作群清理规范,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国务院政务新媒体考核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局政务微信(兴庆区司法之光)、政务微博(兴庆法律援助)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宣传信息的推送和传播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

五、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政务公开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协调联动,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审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等逐级审查制,做好互联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上网登记,严把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用语规范、表述恰当、格式准确、零出错率。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三)加强教育培训。采取日常培训、集中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会议,及时传达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流程、救济途径等有必要的把握,减少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