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4/2019-0021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9-04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2018年度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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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兴庆区司法局成立于2002年,座落在银川市兴庆区高台寺巷2号,共设综合办公室、基层工作指导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办公室4个科室,下辖15个基层司法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2个法律服务所。兴庆区司法局主要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公益法律服务,指导、管理辖区司法鉴定等工作职责,是负责兴庆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能有以下九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兴庆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兴庆区司法鉴定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管理、指导兴庆区人民调解工作。

(五)负责兴庆区的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六)受市司法局委托,负责兴庆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兴庆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兴庆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3838502.93元,支出总计13838502.93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21490.6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2018年新增6辆执法执勤用车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公务车购置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90480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5600.64元,占98.5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89201.3元,占1.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19313.21元,其中:基本支出9188711.16元,占77.74%;项目支出2630602.05元,占22.2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15600.64元,支出总计12715600.64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72891.25元,增长18.3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6名公务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0400.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3091.69元,增长6.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0400.0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204)支出9794330.05 元,占84.0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846431.31元,占7.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支出541355.04元,占4.65%;住房保障(221)支出468283.68元,占4.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76366.79元,支出决算为11650400.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为5589287元,支出决算为71637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6名公务员,人员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02)。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90881.44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做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年初预算为1045000元,支出决算为1348115.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司法厅追加人民调解案件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本级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60518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治区司法厅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等专项资金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094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未列入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年初预算为763886.4 元,支出决算为7124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年初预算为63000.11元,支出决算为6300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年初预算为541355.04元,支出决算为541355.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21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年初预算为468283.68元,支出决算为468283.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19798.03元,其中:人员经费7789775.03元,公用经费123002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718835.03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108.24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录6名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0185.98元,增长25.33%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023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383元,增长126.14%主要原因是:(1)因2018年新购入执法执勤用车4辆,调拨入2辆,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42813元。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626元,增长94.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94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94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故此项经费年初未列入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010.23元,下降87.33%

4.资本性支出17700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000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入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000元,该笔资金用于购置社区矫正信息化云平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3000元,支出决算为4812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7%。与上年相比,增加444064.74元,增长92.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入执法执勤用车4辆,调拨入2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423000元,支出决算为4812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7%;比上年增加444064.74元,增长92.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入执法执勤用车4辆,调拨入2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431409.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825.84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保养维修及燃油费支出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4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230023元;比上年增加688626元,增长127.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其他用车1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93972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3.74%

共组织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9720.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各部门至少将1个以上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或绩效评价综述向社会公开)法律援助案件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6600元,执行数为760518元,完成预算的86.7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厉行节约,本着以最低的成本,办更多更好的案件;二是通过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经费,有效的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尊严和党和政府关爱,密切了党群关系,普及了法律知识,维护了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于决算绩效管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不成熟;三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与财政局沟通不够,导致信息不对称,在资金使用上缺乏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继续加强决算绩效管理的学习,树立决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决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强化决算绩效管理、监督绩效结果应用;二是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决算绩效管理综合考管理规程,加强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力度;三是要逐步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积极与财政局沟通,合理规划资金有效使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