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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104/2020-0021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9-07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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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兴庆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兴庆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兴庆区司法局成立于2002年,坐落在银川市兴庆区高台寺巷2号。共设综合办公室、纪检督查岗、依法治区岗、行政复议(应诉)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岗、普法依法治理岗、社区矫正岗、公共法律服务岗。核定专项行政编制66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兴庆区司法局主要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及兴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兴庆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拟订兴庆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兴庆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兴庆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6885913.34元,支出总计15086450.39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047410.411247947.46元,增长22.02%9.02%,主要原因是2019年行政运行经费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去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6885913.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40041.56元,占99.1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145871.78元,占0.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5086450.39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6402.72元,占67.92%;项目支出4840047.67元,占32.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740041.56元,支出总计14959897.13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24440.923309497.05元,增长31.65%28.4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去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59897.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309497.05元,增长28.41%,主要原因是2019年打造凤凰北街司法所购买硬件、机构改革后法制办并入司法局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59897.1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204)支出 13012407.99元,占86.9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918887.22元,占6.14%;卫生健康支出(210)支出581125.92元,占3.89%;住房保障(221)支出447476元,占2.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7972.08元,支出决算为14959897.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为7442659.8元,支出决算为8224610.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3名公务员,人员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02)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277905.5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未司法厅拨付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年初预算为  10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069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司法厅追加人民调解案件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本级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892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治区司法厅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等专项资金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奖预算根据需要拨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年初预算为 720844.8元,支出决算为687368.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养老年初预算视全额工资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基数不包括政法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年初预算为70345.08元,支出决算为67121.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2%。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年初预算为 367579.2 元,支出决算为334965.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3%。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年初预算为 270316.8 元,支出决算为2461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6%。

10.住房保障支出(21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年初预算为 616648.8 元,支出决算为4474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72099.46元,其中:人员经费8752887.75元,公用经费1419211.71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686407.75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416.18元,增长17.63%,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招录3名选调生,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7572.72元,增长12.54%。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19211.71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211.71元,增长23.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兴庆区政府法制办并入我单位,经费支出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188.71元,增长34.7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48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00元,增长259.74%,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奖;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60元,下降6.2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5699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1%。与上年相比,减少424235.69元,下降644.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出行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25000元,支出决算为5699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1%;比上年减少424235.69元,下降644.28%。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出行量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999.71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款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7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145000元,支出决算为 1419211.71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5%;比上年增加189188.71元,增长15.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412平方米,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资金22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61%。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司法系统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司法系统转移支付资金重点项目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兴庆区司法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严格管理、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原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列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