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4/2021-0019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8-19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综合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2020年度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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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兴庆区司法行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兴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兴庆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兴庆区依法治区工作检查和考评。
  
  (三)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工作。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备案审查;承办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及清理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的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兴庆区政府对外合同、框架协议的审查等法律事务。

(四)指导、监督、协调兴庆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

(五)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执法证件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兴庆区政府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

(七)承担兴庆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兴庆区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检查验收工作。

(八)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兴庆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兴庆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四)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

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十五)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8210398.07元,支出总计 18210398.07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了494704.99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数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7427483.39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68969.61 元,占99.09 %;上级补助收入0 元,占 0%;事业收入0 元,占 0%;经营收入0 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元,占0%;其他收入158513.78 元,占0.9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44713.33 元,其中:基本支出  11227819.19元,占73.17 %;项目支出4116894.14 元,占26.83 %;上缴上级支出 0元,占 0%;经营支出0 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993584.61 元,支出总计 17993584.61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5645.51 元,下降2.84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数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156212.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4.23%。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315.08 元,增长1.3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使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6212.21 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3383018.04 元,占88.3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0279.68 元,占4.82 %;卫生健康(类)支出610743.49 元,占4.03 %;住房保障(类)支出432171 元,占2.85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147972.08 元,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56212.21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9.3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为9350356.18元,支出决算为744265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奖及文明城市奖指标为财政追加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31373.76  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年中追加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以及智慧矫正中心等项目建设

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年初预算为1020000  元,支出决算为1097788.1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3  %,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为财政追加区市项目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年初预算为0  元,支出决算为1503500  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财政年中追加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年初预算为0  元,支出决算为152937.34  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奖及文明城市奖指标为财政追加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初预   720844.80元,支出决算为420855.6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初预算系统提取全额工资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基数不包括政法津贴及车补。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初预算为360422.40元,支出决算93976.9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初预算系统提取全额工资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基数不包括政法津贴及车补且职业年金未交实。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9091.36  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市聘公岗社保资金,由就创局年中本级横向拨款资金,主要市聘公岗社保缴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年初预算为70345.08  元,支出决算为33418.3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初预算系统提取全额工资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基数不包括政法津贴及车补。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年初预算为367579.20元,支出决算为361840.07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  %。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初预算系统提取全额工资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基数不包括政法津贴及车补。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年初预算为270316.80  元,支出决算为248903.4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初预算系统提取全额工资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基数不包括政法津贴及车补。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年初预算为616648.80  元,支出决算为432171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8  %。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初预算系统提取全额工资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基数不包括政法津贴及车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4458.99 元,其中:人员经费9882691.09 元,公用经费1211767.90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9672448.75 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554.42 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986041元,增长11.35 %。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1767.90 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528573.92元,下74.44 %,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目调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443.81 元,下降14.62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242.34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0 元,下降1.55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43762.34元,增长216.25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 元,支出决算为46766.9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0 %。与上年相比,减少 10232.81元,下降17.9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运行维修维护费年底未开发票未报销,结转至下年支付。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 元,支出决算为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比上年减少(增加)0 元,下降(增长)0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 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 140000元,支出决算为 46766.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0 %;比上年减少 10232.81元,下降 17.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运行维修维护费年底未开发票未报销,结转至下年支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6766.9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及保险购置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减少(增加)0 元,下降(增长)0 %。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 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 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 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 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419211.71 元,支出决算为 12117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38%;比上年减少207443.81 元,下降14.6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导致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元,支出决算总额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元,支出决算总额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支出决算总额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元,支出决算总额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412 平方米,共有车辆 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一般公务用车 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 个,涉及资金158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38.9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共组织对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项目建设等3 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000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兴庆区司法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严格管理、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原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列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