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4/2021-0005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2-19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综合管理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2021年度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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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主要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公益法律服务等十五项工作职责,是负责兴庆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本级预算,纳入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29.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6.2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6.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3.74万元。支出预算1046.20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1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46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6.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046.2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488.27万元,下降31.82%

人员经费84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9.96万元、津贴补贴217.42万元、奖金194.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4.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28万元、退休费0.78万元、住房公积金53.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万元。

公用经费10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0.87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7.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其他交通费43.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1年预算102万元,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26.63万元,减少20.70%

三、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5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0年增加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四、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收入总预算1329.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6.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3.74万元;支出总预算1329.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46.2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83.74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46.20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046.20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投资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本级及所属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8.91万元,增长61.21%。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新增33万元综合定额,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等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7辆,价值70.5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74.1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89.72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7辆,价值70.5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74.1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89.7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牢牢把握“345 齐步走”工作法,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2、积极开展支部互联共建活动;3、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4、持续加强社区矫正领域专业化建设;5、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作用;6、打造标准化司法所建设;7、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改革;8、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及八五普法启动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