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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951R/2024-0002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2-04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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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部门收入预算表

8、部门支出预算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主要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公益法律服务等十五项工作职责,是负责兴庆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本级预算,未纳入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10.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0.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10.28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7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2.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272.5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81.58万元,下降6.85%。

人员经费1156.4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823.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5.89万元、住房公积金90.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0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8.70万元、离退休费20.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0万元。

公用经费11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0万元、邮电费4.10万元、取暖费1.00万元、差旅费4.50万元、工会经费8.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37.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37.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司法(款)行政运行49.4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40.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4.28万元,住房公积金4.8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聘用人员、司法协理员人员工资社保的发放,综合工作经费

三、关于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2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5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3年增加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新购置执法执勤车2辆

四、关于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收入总预算1510.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0.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总预算1510.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10.2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10.28万元,占10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510.28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兴庆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0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9.58万元,增长20.3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兴庆区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庆区司法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0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土地0.0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车辆9辆,价值95.1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78.5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545.4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司法局项目主要为2024年政府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司法协理员工资、综合工作经费(含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值班补贴等)主要用于支付政府聘用人员、司法协理员人员工资;综合工作经费用于支付律师值班补贴、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村居法律顾问补贴等。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兴庆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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