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在兴庆区上下持续掀起学习宣传宪法新热潮,开展好具有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二、重点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爱国主义教育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
三、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
四、活动安排
兴庆区“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主场活动+系列活动+主题活动”形式开展,即举办一场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组织一系列宪法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开展一次“宪法八进”主题活动。
(一)主场活动
举办“一声宪法,宪法一生”主场活动。12月4日,在宪法广场举办“一声宪法,宪法一生”主题法治文化活动,设置蹴鞠、投壶等闯关游戏,采用游园互动的模式开展沉浸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普法责任部门(单位)设立普法宣传点,集中开展宪法及行业法律咨询和宣传。同时广泛发动社区、乡村等根据活动安排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系列活动
1.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组织“法治信仰在我心中”千言万语街访活动,开展“‘宪’出才艺”“我和宪法合张影”法治文化作品征集,依托“‘兴’事有解”直播间,进行线上讲解、直播问答等。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和旅游文化资源,组织开展法治文艺专场演出、法律知识竞答、“法治+旅游”活动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责任单位:司法局、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2.开展“‘宪’在开讲·与法同行”活动。邀请专家学者、选派“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3.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工作安排,在12月1日至7日期间组织兴庆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详见附件1)。(责任单位: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4.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新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责任单位: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5.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开设“萌娃说法—听我讲宪法的故事”专栏,邀请青少年参与讲述与宪法的故事。开展“法治小卫士研学之旅”“法治特训营”等活动。组织参加全区学生“共读宪法”活动,通过主题班会集中开展“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持续提升青少年尊崇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教育局、司法局、团委、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各中小学)
6.开展行政复议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件,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兴庆区行政执法单位代表开展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责任单位: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7.开展移风易俗法治宣传活动。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集中开展践行婚俗新风、提倡文明殡葬等移风易俗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群众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宣传部、农水局、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8.开展“法律明白人”“宪”在行动普法志愿活动。深化“1+N”行动,组织“律师送法律进基层”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基础能力和素养。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重要作用,深入乡村、社区、家庭开展“进村入户到人”普法志愿活动。(责任单位: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9.开展“万屏点亮宪法”活动。同步点亮、滚动播放活动主题宣传海报、宣传标语等,形成“万屏”联动、共同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局、商投局、住建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兴庆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三)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八进”主题活动,具体时间安排、活动形式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紧贴农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常见法律问题、热点问题和法律知识盲区,深入开展“送法下乡”“百场法治大宣讲”“法治文艺进乡村”等活动。(责任单位:农水局、月牙湖乡、通贵乡、大新镇、掌政镇)
2.“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等,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对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法规条例宣传普及。(责任单位:民政局、各街道)
3.“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提升青少年尊崇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责任单位:教育局、团委)
4.“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落实《兴庆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观看学习辅导视频、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知识和党内法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5.“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入企、法治体检、法企共建等活动。(责任单位:工信科技局、商投局、总工会、工商联)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为广大官兵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7.“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活动。加强宪法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单位:统战部)
8.“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在各类公益媒体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刊发宣传海报,及时报道本地本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宣传部、网信办、文旅局、融媒体中心)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学习宣传。要力戒形式主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有序有效。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和亮点工作请于12月11日前动态报送至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xqqsfjpfb@126.com,联系电话:0951-5953606。不拘泥于形式,可采用图片附图片说明,简单列举活动开展情况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对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附件:《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须知》
中共兴庆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代章)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须知
一、参考人员
参考人员为兴庆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考试方式
通 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宁夏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平台”参加线上考试。
三、考试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四、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五、注意事项
1.考试时长为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请确保考试期间手机电量充足、信号稳定。
2.每人考试次数为2次,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不安排补考。
3.试卷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提交后无法修改,请认真核对,提交后可查看成绩及错题解析。
4.考试期间,各单位管理员可登录考试系统查看本单位考试情况,确保考法工作顺利完成。具体登录方式可参见链接(https://d.nxlkc.com/ksxz)或扫描二维码阅读操作手册:
技术保障联系人:陶亮 0951-830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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