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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010090951R/2026-00010
  • 兴庆区司法局
  • 凤凰北街司法所
  • 有效
  • 2026年04月29日
把好“三关”,凤凰北街司法所以法治“匠心”守公约“民心”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来源:兴庆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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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凤凰北街司法所立足基层法治职能,深度参与辖区各社区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与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公约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于民有利,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严把程序关

始终坚持程序合规和实体合法的前提,在公约制定之初,司法所便联合法律顾问介入,协助各社区梳理制定流程,明确要严格按照民主协商、民意征集、草案起草、合法性审查、居民(村民)会议表决、备案公布等全流程规范操作。联合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法律顾问、居民代表等通过走访入户、议事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声音,收集意见,确保公约制定源于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二是严把内容关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与高频矛盾,司法所联合社区法律顾问对公约草案逐条“法治体检”,坚决纠正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超越法定权限的条款。近年来,文明养宠问题被广泛关注,北塔社区居民刘女士表示自己对犬类有恐惧心理,一些居民遛狗不牵绳、宠物扰民,可否在公约中规定由物业对违规宠物进行直接处置。了解诉求后,司法所协同律师向刘女士面对面释法说理,表示文明养犬问题是很多居民所关心的,可以将其纳入公约草案中,供居民讨论表决,但是由物业直接处置会超越法律授权、缺乏执行依据,易引发侵权纠纷。同时告知刘女士,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居民在沟通、劝阻无效后,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今,在北塔社区居民公约中,其中一条便是“文明饲养宠物:居民要相互理解和尊重,要善待宠物,不虐待,不遗弃。携犬外出的应当束犬链,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到垃圾桶,不要随意扔到绿地,更不要随地乱扔……”对于文明养犬的诸多细节进行了明确与倡导,既回应群众诉求,又坚守法律底线。

此外,社区还将民意征集而来的许多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写入居民公约,如不向阳台外泼水、扔垃圾,不在公共区域的树上及健身器材上晾晒衣物,不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设点及晾晒五谷杂粮等。这些群众认可、务实管用的内容用“小约定”破解“大难题”,让居民公约真正成为解决基层问题的“实用手册”。

三是严把文字关

坚持通俗性与规范性统一,对公约文本逐字逐句打磨,避免表述模糊、逻辑不清、难以执行等问题,同时在文字表述上力求简洁明了,如崇安社区的居民公约:“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孝老敬亲、邻里和顺……”四字表述通俗易懂、便于记忆,既符合法律规范,又贴近群众语言,让居民看得懂、记得住、能遵守、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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