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
落实普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确保《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18〕42号)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现就做好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组织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
在全面总结上一年度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本部门机构职能调整变化、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主要措施、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参照“四个清单”分解表样表(附件),认真修订本单位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确保目标准确、责任明确、内容清晰、操作性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公告备案制度
各普法责任单位将本部门本单位普法责任“四个清单”修订稿于4月28日前报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4月30日前在政府网站、本部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媒体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兴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并列入2022年度工作考核。
联系人:王丹妮 李 鹤
联系电话:6719046
电子邮箱:xqqsfjpfb@126.com
附件: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样表
中共兴庆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代章)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