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兴庆区“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银兴法普组〔2023〕4号)要求,为完成确定的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高质量高标准迎接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兴庆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对“八五”普法中期工作考核封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兴庆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辖区单位、企业、学校、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
二、审核材料
1.“八五”普法中期总结报告。
2.按照《关于印发<兴庆区“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要求,已归类整理并报送的档案资料。包括组织领导和保障、重点内容宣传、重点活动开展、重点对象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法治文化建设、媒体普法、普法工作创新十大类53小项。
3.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工作案例。
三、具体安排
1.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携带上述资料(已报送过的单位携带自行留档的档案即可,尚未报送的单位需一式两份,分类整理成册,一份本单位自行留存归档,另一份交于兴庆区司法局留档),按照规定时间(详见附件1)到兴庆区司法局201党建活动室集中审核。
2.电子版档案资料发送至xqqsfjpfb@126.com。
四、有关要求
档案核查是“八五”普法中期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兴庆区“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及责任清单》要求,梳理档案资料,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被检查评估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切忌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兴庆区“八五”普法成效的,将追究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责任。
联 系 人:李 鹤 赫路颖
联系电话:5953606
邮 箱:xqqsfjpfb@126.com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高台寺巷2号
附件:“八五”普法中期验收档案资料集中审核时间安排表
中共兴庆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代章)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