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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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内容涵盖兴庆区司法局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兴庆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951—671923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在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条例》、《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兴庆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一起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将落实政府决策情况、人民调解工作进展、法律援助工作等有关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度、透明度,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制定是基础,落实是关键。为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我局严格遵守《条例》和《办法》,以及我局自行编制的《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范围。此外,我局还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到工作有内容、行为有规范、检查有依据、考评有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三)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及业务工作流程图。为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上级要求,我局于2016年完善了兴庆区司法局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报法制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向社会公开,以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2016年,我局除借助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宁夏司法行政网站对我局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以外,还通过政务微博—兴庆法律援助、新闻媒体、12348热线电话、《兴庆区司法行政信息》、《普法简报》等多种渠道公开各项业务工作信息。我局利用法律援助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积极深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及公证业务等宣传活动,热情解答公众咨询,发放普法资料,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日趋多样、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主要分为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业务公开、计划总结及其他十个大类。其中部门动态类信息182条,主要公开了涉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占公开条目的74%;计划总结类信息22条,占公开条目的9%,主要公开本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等内容。群众通过查询上述信息公开栏目,能对我局一年来的各项工作举措、工作进展、工作业绩、下步工作思路进行全面、客观、详实的了解。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政务微博—兴庆法律援助、宁夏司法行政网和兴庆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其他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2、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的申诉等。 

  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一名同志兼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经费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所涉及的费用纳入本局的财政管理。2016年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等薄弱环节。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效性和全面性。二要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学习,增强相关人员规范上报政府信息的能力,明确各科室报送信息的任务和目标,确保应公开的尽量公开、尽早公开。 

兴庆区司法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