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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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内容涵盖兴庆区司法局2014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兴庆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951—6719234。

  2014年,我局在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条例》、《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普法宣传方面。多方联合,形成普法合力,今年各成员单位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117场次、演出法治文艺节目51场、出法制宣传专栏400多版,展出各种宣传展板981面,散发各种宣传材料124900多本(册、份)、出动流动法制宣传车30次,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农贸市场、庄点宣传《土地法》、《水法》、《禁毒法》、《禁止传销条例》和《出租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发法制信息162期,各类媒体采用102篇(条);利用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2”防震减灾宣传日、全民禁毒宣传月以及“12·4”等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活动为契机,集中组织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1场次,营造了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力宣传了《法律援助条例》、《刑诉法》、《物权法》、《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等,拥有粉丝4063人。针对粉丝提出的问题,由专业律师进行答复,宣传了正能量。

  (二)、人民调解方面。截至十一月底共化解各类纠纷5899件,其中人民调解2403件,司法调解1130件,行政调解2366件。人民调解成功化解纠纷2340件,履行2338件,调解成功率97%。公民与公民之间纠纷2229件,公民与法人之间纠纷174件。在各类矛盾纠纷中,邻里纠纷862件,赔偿纠纷365件,婚姻家庭纠纷355件,土地承包纠纷98件,劳动纠纷68件,征地拆迁纠纷79件,合同纠纷5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9件,施工扰民纠纷14件,村务管理纠纷5件,其它纠纷446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3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纠纷4件,均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方面。截止2014年11月底,兴庆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29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654人,目前在册475人。2014年1-9月份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72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08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中,管制1人,占0.3%;缓刑460人,占96.8%;假释8人,占1.7%;暂予监外执行6人,占1.2%。缓刑人员占社区矫正人员总数最大比例。截止11月底, 2014年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201人。其中监所释放67人,解除社区矫正134人,城镇户籍145人,农村户籍56人。安置人数190人,其中落实责任田56人,企业和经济实体吸纳就业12人,从事个体经营75人,其他安置方式47人。5年内累计衔接刑释解教人员897人,安置人数849人,安置率95%。

  (四)、法律援助服务方面。截至2014年9月,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案件431件,符合为民办实事要求的392件,接待来电来访共1339人次。符合为民办实事要求的392件,为困难群众办理180件法律援助诉讼案件的目标任务已超额完成。

  二、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4年总收入418.19万元,比上年减少2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27万元,比上年减少11.38万元;其他收入6.93万元,比上年减少9.99万元。

  2014年总支出479.05万元,比上年增加54.14万元,增长12.74%。其中,基本支出164.95万元,比上年减少9.27万元;项目支出314.09万元,比上年增加63.41万元,增长25.29%。

  截止2014年12月,我单位“三公经费”共开支1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因公出国(境)人数为零)、公务接待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与2013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3年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等薄弱环节。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效性和全面性。二要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学习,增强相关人员规范上报政府信息的能力,明确各科室报送信息的任务和目标,确保应公开的尽量公开、尽早公开。 三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要在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2013年工作基础上,2014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我单位“三公”经费,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细化各业务部门2015年预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