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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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内容涵盖兴庆区司法局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兴庆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951—6719234。

  2015年,我局在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条例》、《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以机制创新为手段,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

  1.做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之年,按照区、市统一安排,制定兴庆区“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细则,对63家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六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自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来,累计划拨普法专项经费265余万元,整理、编辑和印刷普法读本、宣传资料30种70余万册,宣传品24种100万个,征订干部学法笔记7000册,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并顺利通过自治区、银川市考核验收。

  2.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继续巩固原有的“法律十进”阵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加强重点人群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宣传部“三下乡”活动、妇联“三八”妇女权益保护日、工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四月税法宣传月、六月环境保护日等纪念日、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今年年初,我局在兴庆区第十八小学建立青少年模拟法庭,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好评。今后,拟将“模拟法庭进校园”工作覆盖兴庆区53所中小学,最终形成兴庆区普法教育特色。

  3.积极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方式,强化新闻媒体、电视、网络等法制宣传手段。在政府办公楼内LED屏幕开设“六五”普法专栏,一个季度宣传一部法规,一周宣传一个案例,已宣传了自治区三部规章和30余个典型案例;在《新华•兴庆政务通》手机报开设“六五”普法专栏,每周发布一期法律常识;利用“兴庆法律援助微博”以案释法,并针对微博网友提出的问题,由专业律师进行答复,为群众答疑解惑;开通“兴庆司法之光”微信平台,群众通过添加微信,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和法律常识,微信开通一年来,共发布信息84期。

  截止10月底,累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67场;举办法制讲座、报告、培训等6场次;编写法制简报119期;接待群众咨询 527人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二)以社会稳定为目的,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

  1.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组织基层司法所、业务科室、人民调解员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落实和提高“两排查一分析”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案件。尤其在重要会议、活动召开期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隐患及时研判、及时介入参与调处。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机制。

  2.严格落实人民调解案卷审查制度。采取“一看、二改、三讲”的方式对调解文书种类、内容、语言进行查改,对不合格的案卷,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最终达到所有案卷文书种类正确,内容完整,语言表述规范。

  3.不断扩大案件回访范围。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工作存在的疑虑及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基层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对纠纷的解决能力。

  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兴庆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60余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89件,调处成功1787件,疑难复杂、重特大纠纷人民调解案卷261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到99.8%。超额完成银川市司法局分配给我局民生工程任务4%。

  (三)以持续规范为抓手,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水平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兴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处在全区前列,2013年、2015年分别在五市进行工作经验交流,是唯一在全区进行经验交流的县(区)级单位。截止2015年9月底,兴庆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18人,解除社区矫正935人,目前在册483人,其中未成年人9人。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00人,在册帮教人数756人,帮教率100%,安置人数728人,安置率达到96%。累计撤销缓刑14人,裁定减刑3人,警告26人次。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组织入矫及集中教育9次,参加人员300余人次。各司法所均无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办结各类案件275件,符合为民办实事要求的226件,为困难群众办理200件法律援助诉讼案件的目标任务已超额完成了13%。

  1.加强队伍管理,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积极探索司法所专职助理员、派驻警察、社区片警、社区网格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监督保证人“六位一体”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充分发挥派驻警察的作用,实行包所指导,明确派驻警察的任务分工、工作重心,突出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最大限度控制再犯罪现象发生。

  2.完善工作体制,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及时转发区、市有关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取得乡镇(街道)的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3.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推进。多方联动,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过渡性就业岗位,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精神,根据区、市统一安排,我局扎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特赦工作,确保“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个”。对符合条件的33名社区矫正人员提请特赦,并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全部宣告特赦。开展“5.15感恩日”活动,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由于持续性的开展教育矫正,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提高,遵纪守法的行为逐步形成,思想道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通过实际行动回报社会,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自愿向灾区、福利院、贫困地区捐款10余万元。积极落实考核奖惩制度,通过考核奖惩激发社区矫正人员的荣誉感,起到了良好的激励和警示作用,先后有24人获得社区矫正表扬奖励,4人被评为社区矫正积极分子,3人被提请获得减刑。

  (四)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稳步推进司法鉴定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今年年初,银川市司法局将三类外司法鉴定机构相关管理职能下放各县(市)区,目前,兴庆区辖区内有司法鉴定机构37家。按照职能分工,我局针对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办理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年度登记,入编鉴定名册的相关工作,并上报市司法局审核。司法鉴定工作开展近一年来,通过沟通协调,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宏观指导、监督督办、微观管理”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截止2015年12月,我单位“三公经费”共开支12.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因公出国(境)人数为零)、公务接待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与2014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及时快速更新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个别业务科室对应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或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2016年中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一起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政府决策情况、人民调解工作进展、法律援助工作等有关信息,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度、透明度,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制定是基础,落实是关键。凡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范围。此外,继续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到工作有内容、行为有规范、检查有依据、考评有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三)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及业务工作流程图。为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上级要求,完善兴庆区司法局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报法制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向社会公开,以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积极深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及公证业务等宣传活动,热情解答公众咨询,发放普法资料,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日趋多样、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