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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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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兴庆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发布《兴庆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工作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共撰写普法宣传类信息230余篇,通过《宁夏日报》《宁夏法治报》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信息、反映兴庆区司法局工作动态50余篇;通过新浪政务微博“兴庆法律援助”发布信息232条接收到各类群众微博询问6件,及时回应;通过“兴庆司法之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29期904条,阅读量4.39万。

二是按照兴庆区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兴庆区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报表、2021年度决算报表、2021年度预算报表、2021年度1-10月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在兴庆区司法局机关三楼设立“三公”经费公示栏,不定期公示各项支出情况。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及办案补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1年兴庆区司法局在法律援助中心公示栏公示已办结并经自治区司法厅审核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发放情况3次。

四是联合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干警和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全国文明村——掌政镇镇河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法律服务组团进村居”法治宣传活动;联合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农水局开展春风行动“法律惠民生”送法典、办实事、征意见、进岗进村进企业系列活动10余次。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起到政务公开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电话:0951-6719234(仅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咨询),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清河街高台寺巷2号兴庆区司法局五楼综合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750001。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本机关受理申请后,予以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兴庆区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明确了党务政务公开要遵守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项基本原则,公开班子建设、民主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心工作八项内容,并规定了公开的形式、时限、程序等。

二是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对需要公开的范围和事项内容及公开形式进行详细梳理,凡对外发布的公文、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确保发布内容符合要求

(四)平台建设

兴庆区司法局相关信息在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网站建设情况由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新浪政务微博“兴庆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管理,微信公众号“兴庆司法之光”由普法办负责管理。

兴庆区司法局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将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用好管好政务公开新媒体。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

   (五)监督保障

兴庆区司法局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制度,对信息发布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确保各项目标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学习的主动性,对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系统掌握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制定《兴庆区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及时完成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监督工作;二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应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为:http://www.xqq.gov.c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