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4/2017-13106 文  号 银兴司发[2017]4号 生成日期 2017-02-14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2017年兴庆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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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兴庆区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2017年兴庆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安排如下: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铺开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推动村居规范化调委会、调解小组、企事业单位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有针对性地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等专业人士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组织法律专家和政法干警,通过“法律诊所”式的会商诊断化解矛盾纠纷;对调解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经验方法等方面工作广泛宣传;开展人民调解员的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责任领导:马保强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指导办公室、各司法所 责任人:冯美莲、各司法所长)

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

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居住地变更、外出请假等监管制度,做好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核查和数据共享;建立社区矫正机构,落实《关于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意见》;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筹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出台《兴庆区社区矫正信息化云平台试点方案》和《兴庆区电子手环监督管理规定》;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测评和团体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入矫人员培训质量;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救助管理。(责任领导:樊凤娟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办公室、各司法所 责任人:王东、各司法所长)

三、推进星级司法所创建攻坚工作

加强司法所编制管理,开展借出人员专项清理行动,协调做好司法行政编制公务员招录、分配、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司法所副科级建制的设置,突出做好司法所长副科级领导实职的配备工作,建立健全司法行政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档案;加强协调工作,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完善司法所办公装备配置,积极争取司法厅为司法所配备执法车辆,努力保证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落实自治区综治委提出的《关于整合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资源的指导意见》将司法行政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纳入综治中心统一管理;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年内完成10个司法所达“五星级”、5个司法所达“四星级”的建设要求。(责任领导:马保强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指导办公室、各司法所 责任人:冯美莲、各司法所长)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厘清普法责任清单,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构建全区“大普法”格局;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自治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定的实施意见》;推广网上无纸化学法考法;深入实施“法律十进”、突出抓好贫困人口法治宣传,把送法下乡、送法进贫困村、送法进贫困户作为重点;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围绕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新闻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打造“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等方式,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领导:樊凤娟 责任科室:普法办、各司法所 责任人:李秀梅、各司法所长)

五、完善法律援助服务

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专项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进百村(居)帮千户”精准扶贫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继续扩大军人军属援助覆盖面;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活动,积极推进律师担任行政村法律顾问工作,努力扩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的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相关服务标准,规范案件办理环节和流程,改进案件指派工作,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健全质量监督机制,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开展法律援助维权宣传,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责任领导:马保强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责任人:陈林)

六、规范司法鉴定工作  

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司法鉴定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社会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完善对社会的宣传和沟通交流方式,加强司法鉴定工作培训,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责任领导:马保强 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 责任人:沈文谨)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立兴庆司法行政网站,利用信息化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水平,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责任领导:樊凤娟 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 责任人:沈文谨)  

八、加强队伍建设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廉政法治宣传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责任领导:樊凤娟 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 责任人:沈文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