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3/2020-0001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9-09
发布机构 兴庆区审计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审计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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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兴庆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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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兴庆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兴庆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拟定兴庆区审计政策、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兴庆区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兴庆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兴庆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兴庆区政府区长提出年度兴庆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兴庆区政府委托向兴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兴庆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兴庆区委和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兴庆区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兴庆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兴庆区委和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兴庆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兴庆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兴庆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兴庆区政府规定的兴庆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兴庆区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事项。

(五)按规定对兴庆区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兴庆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十)承办兴庆区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进一步完善兴庆区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兴庆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兴庆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 1860871.94元,支出总计 1813162.64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73,577.25元,下降 16.72%,支出减少382,321.33,下降 17.41%,主要原因是创城奖未发放,压缩公用支出,因此比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860871.94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03658.13 元,占 86  %;上级补助收入0 元,占  0 %;事业收入  0 元,占  0 %;经营收入 0  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元,占 0  %;其他收入 257213.81  元,占 1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 1813162.64 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442.02元,占 79 %;项目支出 373720.62元,占  21 %;上缴上级支出0 元,占0 %;经营支出0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603658.13  元,支出总计 1572001.05 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498,707.26元,下降23.72 %,支出减少 564024.34元,下降 26.4  %,主要原因是创城奖未发放,压缩公用支出,因此比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2001.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7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564024.34元,下降26.4 %,主要原因是创城奖未发放,压缩公用支出,因此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72001.05   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234740.51 元,占  78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21921.82  元,占  14 %;卫生健康支出  58380.96 元,占  3.7 %;住房保障(类)支出   56957.76元,占  3.7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13399.26元,支出决算为 1572001.05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7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170223 元,支出决算为 1,082,679.8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 4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52,060.63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委托业务项目未完成款项未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36,000.00 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68,030.40元,支出决算为 68,03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7212.16  元,支出决算为 85,296.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1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缴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2,594.98  元,支出决算为 32,59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37,971.84 元,支出决算为 37,971.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20,409.12元,支出决算为 20,40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56,957.76 元,支出决算为56,957.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19,940.42元,其中:人员经费 1,200,384.54  元,公用经费 219,555.88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159,284.54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73487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492.5元,下降 18.2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19,555.88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5064元,下降 340 %,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项目未完成款项未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892.32元,下降 47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00.0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6000元,增长 88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发放民族团结奖;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7元,下降 8.2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元,本年收入 0 元,本年支出  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元,增长(下降) 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 222500元,支出决算为219,55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比上年减少194,892.32元,下降 4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 元,支出决算总额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 0 平方米,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 2 个,共涉及资金 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57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审计局外聘人员、委托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审计局外聘人员、委托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00元,执行数为152,060.63元,完成预算的3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顺利完成审计各项任务;二是提高审计质量,在审计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完成各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外聘人员的不稳定性,导致本年外聘人员减少,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二是年出预算金额过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合理的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