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3/2017-3230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08-08
发布机构 兴庆区审计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审计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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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兴庆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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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兴庆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7月28日在兴庆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兴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艳芬

  

  兴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受兴庆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庆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常委会组成人员予以审议,并请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兴庆区审计局对兴庆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兴庆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兴庆区政府及各预算单位,认真落实兴庆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新成就。总体上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6年兴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966万元,完成了预算的100.25%,全面完成了兴庆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收入任务和增长目标。

  主要体现在:2016年农林水投入37,886万元,较上年增加9,952 万元,同比增幅35.63%,主要用于改造中低产田和小型农田水利,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城乡社区事务投入30,350万元,较上年增加2,743 万元,同比增幅9.94%,主要实施城乡环境治理,提高居民居住环境;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49,573万元,较上年增加6,355 万元,同比增幅14.70%,有力保障城乡低收入及重度残疾人群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想方设法促进增收,积极保障民生建设。兴庆区财税部门在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突出财税联动,强化财政收入的动态分析、整体平衡和宏观调控,从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统筹使用等方面积极作为,努力增加可分配收入,同时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在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民生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全口径预算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编制体系改革,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逐步细化;完善预算单位会计信息检查制度,加强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政府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程序;开展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乡(镇)村财务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体制;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强统筹、抓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实施银川市市级康居工程项目,友爱安置区、“美丽村庄”项目、通贵集镇安置区、通贵乡综合福利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月牙湖扬水泵站、压力管道、乡村道路等惠农项目建设;筹集调度财政资金偿还历年的项目工程欠款。

  一、财政管理的审计情况

  (一)兴庆区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兴庆区本级财政2016年初编制财政公共收入140,620万元,上级补助转移性收入23,478万元,2016年兴庆区总财力164,098万元,财政支出相应预算安排164,098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966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91,28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8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512万元),上年结余8,306万元,经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47万元,实际动用稳定调节基金6,764万元,财政资金总来源247,318万元,财政支出总额244,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068万元,上解支出 3,543万元);年末净结余2,707万元(其中:专项结余2,361万元,净结余346万元)。年末净结余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以后年度短收或者预算增支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16年度,兴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96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25%,较上年增长8.7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86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3.95%,同比减幅12.68%;非税收入完成55,09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24.89%,同比增幅76.24%。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度,兴庆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1,0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87%,比上年增长10.59%。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60,466万元,上年结余3,213万元,合计63,679万元;预算支出62,995万元,2016年末结余68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兴庆区财政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强化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财政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但审计也发现:

  --一般预算支出不够规范。2016年度兴庆区财政从国库将部分专项资金拨付集中专户31,347.37万元,集中专户拨付各预算单位20,150.75万元,截至2016年末集中专户专项资金结余11,196.62万元,在未发生实际项目支出的情况下,列入一般预算支出存放在集中专户。

  --部分预算批复不够细化。兴庆区财政2016年年初安排预算164,098.24万元,未细化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5,600万元,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的9.51%,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预算支出安排的23.77%。

  --其他应收款结余增加。兴庆区财政国库2016年末其他应收款结余92,394万元,较上年58,671万元增加了33,723万元,增幅57%。

  --会计核算不规范。2016年兴庆区财政非税专户列收各部门“三支一扶”、志愿者、公岗人员餐费168.78万元。

  (二)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

  1. 滞留项目资金。截至2017年5月24日,农牧局2016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滞留项目资金234万元。

  2. 未按投资计划要求进行投资项目建设。银川好乐美牧业有限公司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万元,企业自筹43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项目未按投资计划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结余4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4万元、企业自筹318万元)。

  3. 项目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2016年12月兴庆区财政拨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安格斯牛良种场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截至2017年5月24日项目未实施;自治区财政厅于2016年8月下达兴庆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农田水利项目补助资金800万元,银川市财政局将该笔资金于2016年9月下达至兴庆区。因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截至2017年3月末仍处于项目设计阶段,导致资金闲置。

  4. 超天数安排营养早餐预算。2016年度学生在校天数应为200天,兴庆区财政预算天数为220天,每一位学生多预算在校天数20天,掌政中学等13所农村中小学营养早餐预算数492.56万元, 审计数为447.78万元,兴庆区财政2016年度营养早餐多安排预算44.78万元。

  5. 营养早餐资金结余未收回。2016年末,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二中等4所中小学结余营养早餐专项资金72.48万元。

  6. 兴庆区财政局部分资金下达不及时。银川市财政局2016年共下达兴庆区财政局水利科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231万元,兴庆区财政局有3,640万元资金未按照规定在30日内下达使用部门。截至2016年末,财政局结转水利科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57.41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经对兴庆区民政局等5个预算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延伸和抽查,审计的情况表明,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日益规范,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经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 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差异大。林业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宗教局、就业局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完整。如: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批复1,858.61万元,实际预算收入5,299.31万元,超年初预算安排3,440.70万元。

  2. 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16年末林业局结余结转资金1,123.13万元,其中两年以上结余资金365.14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挪用专项资金258.46万元。林业局2016年在“2015年徕龙公园湿地保护项目资金”中列支月牙湖安置区三期庄点绿化工程、月牙湖防洪堤西侧绿化工程款等71.73万元;文体旅游局2014-2016年挪用文物保护等专项资金136.81万元;宗教局2014-2016年挪用民族工作等专项资金24.96万元;延伸审计发现,月牙湖乡在临时救助资金中列支冬令春荒困难群众生活补助12.31万元,大病困难群众慰问金4.80万元。

  2. 拨付花卉种苗补贴未进行公示。林业局2016年7月拨付辖区合作社2016年第一批花卉种苗补贴资金400万元,项目验收后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3. 违规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局为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9.04万元。

  4. 专项资金未进行有效监管。文体旅游局拨付宁夏张氏正骨医院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中央专项资金525万元。宁夏张氏正骨医院未经审批变更项目建设地址;制剂室建设设计面积增大,尚未实施建设。

  (三)公务支出存在的问题

  1. 公务用车运行费超标准。林业局2016年度预算批复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实际支出21.54万元,超标准支出11.54万元;宗教局2014-2016年预算批复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实际支出21.93万元,超标准支出8.43元。

  2. 公务接待费超标准。宗教局2014-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25万元,实际支出2.40万元,超限额支出2.15万元。

  3. 违规发放补贴。经延伸审计,月牙湖乡政府为3名年龄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75岁以上失能失智老人生活补贴2.16万元。

  4. 违规支出。文体旅游局支付搬运费、讲课费等劳务费19.97万元,未取得合规票据。

  (四)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1. 货币资金未按规定核算。文体旅游局、民政局、就业局、宗教局未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违规进行“现金”、“银行存款”会计核算,涉及金额2,849.32万元。如:文体旅游局开具现金支票付零支业务79笔共计82.97万元,实际为提取现金后报销日常开支,会计核算时没有进行现金业务核算,没有设置现金日记账,没有逐笔序时登账。

  2. 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文体旅游局、就业局、宗教局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2,118.42万元。如:文体旅游局截至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账余额2,086.40万元,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台账明细1,550.08万元,差额536.32万元。

  3. 未真实反映收支情况。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就业局在往来科目中进行收支会计核算,涉及金额176.18万元。如:民政局将收取的独生子女费等14.19万元,同时列支办公费等7.57万元,均在往来科目中进行会计核算。

  4. 往来账长期挂账未清理。林业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就业局等4个预算单位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涉及金额23.5万元。

  5. 违规进行会计核算。民政局列支银古路街道办事处景湖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款150万元、康居办代建大新镇燕鸽五队等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款860万元,合计1,010万元。无代建协议或建设合同,付款依据不足;付款仅在“经费支出”列支,未做预付账款和资产基金核算。

  6. 无计划下拨救助金,以拨代支。民政局2016年无依据无支付计划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拨付临时救助资金600万元。

  (五)其他违反法规、政策事项

  1. 违规兼职。兴庆区花卉协会是由本辖区从事花卉生产经营、科研、管理人员自愿结成的群众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团体。经审计,科协主席杨伟同志任副会长、林业局原任局长王利明同志任副会长兼秘书长。

  2.募捐行为不规范。民政局2016年收取捐款29.46万元,募捐主体不合法;无特定捐助对象收取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新水小区项目部捐款260万元。截至2017年6月6日,上述捐款仍未使用,滞留账面未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3. 就业创业培训不规范。就业局支付各培训学校培训补贴费依据不全,未索取合法票据,未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没有培训人员名单及对应的签到册等。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完成工程结算审计项目117项,送审金额84,250.83万元,审定金额72,362.89万元,审减金额11,887.94万元,审减率为14%。

   1. 部分项目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文体旅游局、林业局有三项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148.08万元。如:文体旅游局装修、装饰通北村、塔桥村、笑梅等文化大院,合同总价款66.08万元;装修、装饰通南村、月牙湖海军、大新燕鸽村等文化大院,合同总价款50万元,均未进行招投标。

  2. 部分项目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文体旅游局实施的兴庆区图书馆、文化馆等6项工程均已完工投入使用,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涉及金额4,747.21万元。

  (七)审计移送违规事项

  就业局公岗人员管理不规范。一是2015-2016年未按规定依法为门红娟等35名公岗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是通过报销的方式支付养老及医疗保险4.65万元。二是未按规定依法为李迎春等97名公岗人员缴纳社保五险。三是未按规定为所有公岗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而是采取由公岗人员自行缴纳后报销的方式予以支付。

  兴庆区审计局已将上述违规事项移送人事部门进行处理。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内容。财政部门应当认真执行新《预算法》,进一步细化公共预算编制管理,一是做好预算收支科目细化编制工作;二是做好部门预算细化编制工作。

  (二)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控制支出范围。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要根据年度支出预算,有效把握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财政国库资金支出,不得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将财政国库资金调入资金管理专户,虚列财政支出,确保预算支出执行真实、完整。

  (三)重视预算调整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在对年初预算调整时,特别是支出预算调整,无论是对支出总量还是支出结构的调整,必须履行好相关程序,完善相关手续,进一步提高预算调整的透明度。

  (四)健全财政管理机制。一是加强财政资金往来的清理。财政部门应制定积极有效措施,对财政资金往来及时清理,为统筹兴庆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五)切实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量入为出、保障重点、收支平衡”原则落实预算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完善工程管理手续。对已完工工程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审计工作的一贯原则和追求。今后,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范围、深度、质量和执法力度,努力改进工作,为兴庆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