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3/2017-32308 文  号 【2017】18号 生成日期 2017-08-08
发布机构 兴庆区审计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审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就业局马建宏审计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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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兴庆区审计局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就业创业与人才服务局局长马建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报告

   

兴庆区委组织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受你部委托(银兴组发〔2017〕27号),我局于2017年4月6日至4月26日对银川市兴庆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以下简称就业局)局长马建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就业局和马建宏同志通过书面承诺,表明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审计得到了就业局和马建宏同志的支持和配合,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马建宏同志自2011年12月起任就业局局长至今,任职期间主持就业局全面工作。本次审计重点是马建宏同志任职以来(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政府有关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中执行相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内部管理情况以及马建宏同志任期期间遵守党风廉政纪律情况等。

  审计结果表明,马建宏同志任职期间能够基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履行经济责任。财务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本次审计,通过对就业局提供的会计、业务资料进行审核,未发现马建宏同志任职期间有个人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但审计也发现就业局存在着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不完善、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不到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执行不妥当、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审计中发现存在的这些问题,马建宏同志均负领导责任。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一是货币资金未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二是应记未记收入97,425.00元;三是应记未记事业支出54,526.15元;以上三个问题责令就业局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调整会计账目,将具有收支性质的应付款转入收支核算,全部纳入当年的单位预算。四是长期借款长期挂账未清理,责令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加强负债的管理,查明原因,及时进行清理。五是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资产长期闲置、已上交资产未及时办理手续和下账、现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来源和权属不清、资产未按规定盘点等问题,责令兴庆区就业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查明资产来源,盘点清楚,确定权属,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资产说明、账面记录和使用管理工作。针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马建宏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二、执行就业创业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益性岗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一)兴庆区政府办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安排在私营企业工作,变相扩大公益性岗位范围。责令就业局依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自治区购买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兴庆区政府办予以改正。(二)违规给门红娟等35名公岗人员报销养老及医疗保险46,526.00元。(三)以“本人放弃缴费、无保险、联系不上、原单位缴纳”等理由未依法为李迎春等97名公岗人员缴纳社保五险。(四)未按规定为所有公岗人员缴纳医疗保险,采取由公岗人员自行缴纳然后报销的方式,回避缴纳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上第(二)-(四)项问题,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决定移交兴庆区人社局进行核实处理。二是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中存在支付培训补贴费依据不全、培训学校未开具发票,未见委托培训协议、未见培训人员名单及对应的签到册,责令就业局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补充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和相关培训资料。审计期间,就业局就以上问题中未开具发票等做了整改。三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管理中存在为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33人发放社保补贴90,355.75元,超出了我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规定的范围。责令改正,对已经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针对执行就业创业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马建宏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提出了要求就业局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格遵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将应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的各项收支均纳入统一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加强支出凭证审核,完善报销手续;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时登记入账、定期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到专款专用,不改变用途,不滞留,不挪用,不截留滞留专项资金;加强业务部门内控管理,补录就业创业人员缺失的基本信息资料,保证信息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深入学习和理解国家有关就业创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尤其是要贯彻执行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使用、就业创业培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以及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等方面的规定,做到精准就业援助,精准创业支持,有效提高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和因各种原因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等审计建议。

   

   

                                  兴庆区审计局

                                2017年6月6日

   

   

   

   

   

  抄送:兴庆区纪检委

  局内分送:局领导,存档(2)。

    银川市兴庆区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