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7/2019-00135 文  号 银兴胜办发〔2019〕62号 生成日期 2019-05-31
发布机构 兴庆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胜利街街道办事处关于解除公益性岗位人员 丁红梅劳动合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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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我街2016(区)批次公益性岗位人员丁红梅聘用在胜利街祥和社区工作,由于本人已达法定劳动年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经街道决定于2019年5月31日与丁红梅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请贵局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