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41/2021-0025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4-08
发布机构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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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加快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对标银川市相关要求,为尽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群众办事“零跑腿”,现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配合做好系统应接尽接。所有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涉密类除外)、审批业务系统,与银川市政务综合窗口受理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2.严格做到事项应上尽上。凡是自治区基础事项库内群众需要申报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宁夏政务服务网和政务综合窗口受理平台,互联网上“一网申报”,后台受理“一网审批”,线上线下全面融合,“一网通办”。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依托自治区事项基本目录(四级四同事项目录),统一事项标准,实现兴庆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外,全部做到“一张网”申报(宁夏政务服务网),“一个平台”受理(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全过程运行效率,形成响应速度和节奏更快、灵活度和适应度更高、效能和效果更优的政务服务体系。

阶段目标:

1.2021年6月,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外),全部实现“线上一网申报,线下一窗受理”,线上线下融合,从申报到审批“一网通办”,其中100个高频事项可“全程网办”“全程掌办”。

2.2021年底,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外)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全程掌办”,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线上与线下事项办理人数各占一半,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无需到窗口,在家即可办”的便利性。

二、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集中梳理,推进事项标准化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对照自治区下发事项基础目录,全面梳理851项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一标准,实现各单位办理事项,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事项类型、统一事项依据,统一事项要素,统一办理流程,推动同一事项在全域实现无差别受理、标准化办理。完善办事指南,梳理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确保与全市同一事项的材料、环节、时限基本一致。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宁夏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并按照事项办理频次,划分“高频”“低频”“僵尸”事项,分类进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

(二)对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网通办”

2.做好系统对接配合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受理事项使用的系统,落实系统对接配合机制,做好行政衔接,保障对接顺畅。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确保获得系统和数据对接许可,提供现用网上申报页面和审批专网系统主管单位负责科室、技术开发公司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为实现互联网统一申报,专网系统融合提供行政保障和技术衔接通道。

责任单位:兴庆区网信办

配合单位: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各各乡镇、街道

(三)流程再造,全面实现政务事项“全程网办”

3.实行清单销号制。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5大标准。

事项范围标准:流程再造事项以自治区基础事项库(四级四同事项库)为标准,事项库内事项全部纳入优化范围,实际在办但未列入事项库中的事项,必须对应在本单位承接的四级四同事项下,以事项办理情形的方式,接入宁夏政务服务网和综合窗口受理平台进行办理。

材料数量标准:通过全面实行数据共享校验和告知承诺制度减材料,个人办理事项要求申报办理材料最多不得超过5个,法人办理事项材料最多不得超过10个。涉及公共安全的事项不受限制,但需要向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报备说明原因。原则上,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材料归档标准:原则上群众提交材料一律以电子材料的形式通过综窗受理平台进行统一归档,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不得要求无失信记录的个人或企业代表必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需要手写签名的一律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替代,需要企业签章的一律可以通过电子签章或法人(股东)通过APP实名认证替代。

实名认证标准:有实名认证标准的事项,原则上一律通过手机APP完成,必须通过现场实名认证的,经书面请示兴庆区政府说明理由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要求群众到窗口现场实名认证。

流程整合标准: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标准,对一个主题需要跨部门、跨系统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项,由第一个环节的事项主管单位牵头负责流程总体设计优化,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链办理”,构建跨部门横向联通的审批服务流程,建立跨层级纵向联动的服务模式,可并行事项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

实行清单销号制。按照自治区基础事项库中的事项,责任单位对照标准,完成一项、向牵头单位报备一项、由牵头单位与市上对接,将优化后的流程、材料要求固化在综窗平台,按照优化后的新标准,通过综合效能监管平台进行效能监管,整个环节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到本单位事项全部销号完成为止。

牵头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4.实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按照标准优先完成100个高频事项的流程再造。明确本单位受理事项“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实现路径,责任单位需对接银川市垂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确保负责事项无需归档纸质材料,可以使用上传图片、电子文档、电子证照等形式进行申报和归档。

牵头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5.实现全部事项“全程网办”。实现851项事项办理过程流程再造,依托综窗平台,明确本单位受理的所有事项“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实现路径,责任单位需对接银川市垂管部门,确保负责事项无需归档纸质材料,可以使用上传图片、电子文档、电子证照等形式进行申报和归档。

牵头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培训督察,全面推进“一网一窗”平台应用

6.全面开展线上申报和线下受理平台使用培训工作对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窗口受理人员和业务受理单位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和办理流程系统操作培训指导,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全覆盖、会操作。

责任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业务受理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7.全面开展线上申报和线下受理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线上全面推广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申报,各业务受理部门必须成立专职网上受理科室,负责网上申报件的受理,确保每个群众在材料上传齐备的情况向能够快速办成事。在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广使用综合窗口受理平台,要求所有前台接件受理人员均使用综窗受理平台办理相关业务,面向群众的窗口电脑,必须使用综窗平台,必须通过专网系统进行审批的,一律在后台受理。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

牵头部门: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8.设立特殊用户群体网上申报帮办代办专区。政务服务大厅以及部分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服务站,均需设立网上申报帮办专区,对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文化层次较低的特殊用户群体,提供帮办服务,确保所有群众都能感受到便捷、高效、有温度、有热度的政务服务。

责任部门: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推进“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涉及的各方面工作。组建流程再造、沟通协调、督察督办三个专项工作组。

流程再造工作组,负责针对本单位受理事项按照标准全面优化流程,减材料。

督察督办工作组:负责督查各事项承办单位在流程再造,系统对接方面推进情况,通报在推进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由各工作小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业务单位分别汇报流程再造和本单位承办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工作推进和目标达成情况。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攻坚工作组,专项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工作,集中攻坚,全面推进,确保按要求时限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督查督办。兴庆区委督查室负责做好各业务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指导和任务分工的落实督查工作,推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改革工作列入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重点督查事项清单,对责任单位工作进行抽查监查,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不按要求完成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系统对接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政府领导对相关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必要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