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41/2021-0004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3-25
发布机构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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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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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兴庆区审批局)是根据银兴党办发﹝2019﹞13号《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于2019年3月成立。

兴庆区审批局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政府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名。所属参公事业单位一个,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0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工作人员29人,在编人数12人,其中4名行政编制,8名参公事业编,政府聘用人员6人,公岗11人。主要职能如下:

(一)研究探索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拟订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兴庆区行政审批行为,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中划入的行政许可事项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厅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负责办理行政许可及相关联的部门管理事项,并对行政许可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对进入审批程序的事项进行实地核查,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协调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勘验,对重大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勘验工作。

(五)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定期考核。

(六)负责对进驻大厅的垂管部门(公安分局、烟草局等)、双重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以及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进驻的兴庆窗口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八)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九)承办兴庆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庆区审批局部门预算包括兴庆区审批局本级预算、所属参公事业单位预算,无纳入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19.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9.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619.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3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9.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79.9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279.59万元减少99.67万元,减少35.65%。

人员经费166.02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基本工资38.43万元、津贴补贴46.55万元、奖金17.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1.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7万元、住房公积金10.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53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4万元。

公用经费13.89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办公费4.5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其他交通费8.1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43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3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39.6万元,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4.67万元增加434.93万元,增长9313.28%。主要用于:

政府经济科目

部门经济科目

金 额(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50201

办公经费

30207

邮电费

1

50201

办公经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80

50209

维修(护)费

30213

维修(护)费

10

50203

培训费

30216

培训费

1

50205

委托业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66.6

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93

50306

设备购置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88

三、关于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审批局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四、关于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收入总预算619.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9.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4万元;支出总预算    619.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9.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4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19.52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 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619.52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兴庆区审批局本级及所属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9万元2020年预算13.70万元增加0.19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兴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所属单位参公事业单位名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兴庆区审批局政府采购预算345.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兴庆区审批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2.9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8.15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 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2.9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8.15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1.预算持续审批服务便利化;

2.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4.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兴庆区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