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生态林荫停车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4月20日受理你单位建设的位于兴庆区大连路与德源街西南角生态林荫停车场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审批申请。
经审查,兴庆区生态林荫停车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你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专家签署的同意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决定准予许可。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将兴庆区生态林荫停车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0.55万元缴纳至当地税务部门。
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你单位开展后续水土保持监管,并对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我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转交兴庆区综合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理。
银川市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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