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1/2021-0005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8-12
发布机构 兴庆区通贵乡 责任部门 兴庆区通贵乡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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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通贵乡农宅翻建新建暨庭院整治美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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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要求,进一步推动通贵乡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兴庆区委、政府部署,结合通贵乡工作实际,现就全乡农宅翻建新建暨庭院整治美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兴庆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奖补激励的原则,坚持不新增宅基地、不新增建设用地的要求,积极宣传发动、

奖补激励广大农户翻建新建功能完善、经济适用、庭院美丽的抗震宜居农村住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统筹协调通贵乡农宅翻建新建及庭院整治美化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提供房屋建筑户型图、外立面设计、庭院功能区划分要求等,做好翻建新建审核审批、建设选址和放线、现场施工质量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竣工评估验收、政府奖补资金支付、房屋质量保证金监管等工作。  

组  长:黄  涛  通贵乡党委书记

吕成良  通贵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马鹏斐  通贵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永平  通贵乡党委副书记

张  鹏  通贵乡政府副乡长

金  涛  通贵乡政府副乡长

马学军  通贵乡党委委员

        通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马洪义  通贵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撒玉奇  通贵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富福  通贵乡政府法律顾问

马建旭  通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占良  通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段文军  通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秦德胜  司家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以及委托的第三方建筑设计院、工程监理公司、代建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经济发展办公室,马洪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农宅翻建新建及庭院整治美化工作综合协调和督导调度,及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为确保全乡翻建新建及庭院整治美化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落实,乡、村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乡政府:1.负责统筹推进全乡农宅翻建新建及庭院整治美化工作,认真执行相关政策;2.负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银川市村庄布局规划(2011-2020)》、《通贵乡总体规划方案(2015-2035)》,做好农宅翻建新建选址核定、土地性质确认、施工放线、房屋及地基标高等工作;3.负责农宅翻建新建手续审核批准;4.负责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536-2008)、《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宁夏特色农宅方案设计参考图集》(2011),委托第三方建筑设计院科学编制农宅翻建新建图册;5.负责委托第三方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对农宅翻建新建房屋、庭院内功能区布局划分美化进行全程质量监控、安全文明施工跟踪检查等;6.负责监督“乡村代建”的农户、代建企业、村委会签订三方协议及守法履约情况;7.负责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联合做好农宅翻建新建、庭院功能区布局划分美化进行验收评估等工作;8.负责做好政府奖补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代建建设资金等支付管理工作。

各村村委会:1.负责积极做好对本村队范围内农宅翻建新建及庭院整治美化工作宣传动员;2.负责受理农户住房翻建新建报名申请、翻建新建对象认定初核;3.负责认真组织村民代表对农宅翻建新建对象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对经评议、公示符合翻建新建条件的,上报乡政府审核批准;4.负责签订农宅翻建新建暨庭院整治美化承诺书,做好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及房屋所有权人信息登记等农宅翻建新建“一户一档”资料备案整理及委托第三方承建施工协议签订工作;5.负责积极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工程质量验收评估等工作;6.负责认真执行“乡村代建”要求,组织村民代表评议确定代建企业,协调申请农户与代建企业商定每处宅基地翻建新建总造价,签订三方代建协议,对委托代建农户缴纳的建房款履行监管职责;7.负责督促申请农户做好各自庭院内功能区划分、整治美化等工作;8.负责做好政府奖补资金、房屋质量保证金、代建建设资金等支付管理工作。

三、工作流程

乡政府编制翻建新建及庭院整治美化工作方案上报兴庆区领导小组审定→乡政府委托第三方建筑设计院编制翻建新建设计图册→征求兴庆区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村委会宣传动员→农户填表申请报名→村委会登记初核→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和公示→乡领导小组审核→兴庆区政府报备→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翻建新建承诺书(代建协议)→乡政府联合兴庆区相关部门实地选址审定和规划放线→乡政府委托第三方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对翻建新建进行全过程监督→村委会督促农户做好庭院内整治美化→乡政府联合兴庆区相关部门实地验收评估→乡政府支付政府奖补资金、收缴房屋质量保证金等。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奖补政策条件的情形:

1.坚持群众自愿原则,翻建新建主要以“个人自建、互帮联建”为主;

2.凡提出农宅翻建新建以及特色农家乐、民宿申请的农户,需在2021年3月提出申请、2021年6月底前先自筹资金完成建设(“乡村代建”另见具体要求),经验收合格的,才能享受政府奖补激励优惠政策,且有效时间为2021年;

3.申请翻建新建的农户必须以宅基地主要住房为主体,作为政府验收奖补依据,每处宅基地只能享受一次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4.申请农户现有住房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现居住房屋鉴定为C、D级的住房,要在原址整体拆除后,经乡政府对翻建新建建筑面积进行审核确定后,方可进行翻建新建;

5.申请农户要签订承诺书,并需同意对现有庭院内生活区和生产区混乱无序,地上建筑物年久废弃、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自行拆除整治整改并按照村庄规划要求预留配套设施通道;

6.申请农户要同意与已实施完成或计划实施农厕改造自来水、污水管网等进行连接,不得新建旱厕,杜绝造成政府基础设施投资浪费;

7.针对整体庄点未实施农厕改造的,申请农户要同意与计划申请实施的一体三格或集中污水管网进行连通;

8.针对利用宅基地建设特色农家乐、民宿的申请报名农户,要遵守村庄管网、绿化等建设要求,经所在村村民代表评议和乡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特色农家乐、民宿翻建新建;  

9.户籍为通贵乡的申请农户,要在所在村、队有原宅基地使用权(需提供村级证明材料)或宅基地已确权;

10.非通贵乡户籍的申请农户,要在符合相关宅基地管理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在本村队范围内取得合法宅基地(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其在本村本队长期居住超过5年及以上的证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其所在村村民代表评议,经乡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翻建新建;

11.积极鼓励原籍为通贵乡的在外人员,本人现户籍虽不在通贵乡,但其主动愿意返乡参与,要在符合相关宅基地管理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在本村队范围内取得合法宅基地(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通过其所在村村民代表评议,经乡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翻建新建;

12.针对“一户多宅、一宅多户”的情况,要在符合相关宅基地管理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只能自愿选择一处宅基地,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翻建新建申请,不能重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13.针对家庭成员多、宅基地小且有新建需求的农户,要在符合相关宅基地管理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在本村队范围内取得合法宅基地(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通过其所在村村民代表评议,经乡政府审核符合村庄规划及土体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可进行农宅翻建新建,且只能享受一次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14.根据农户申请报名情况,若在同一村民小组内至少要有10处及以上且连片宅基地且有“乡村代建”需求的,经相关农户一致同意签字捺印,代建企业需经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农户、代建企业、村委会三方签订代建协议后,方可申请报名“乡村统建”;

15.“乡村代建”要求:一是本着抗震宜居、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各自翻建新建砖混、砖木结构实际,村委会积极协调农户与代建企业共同商定各自翻建新建总造价后,农户要与代建企业、村委会签订三方代建协议;二是在进场施工前3日内农户需向村委会支付每处宅基地总建房款的50%;三是施工期间,第三方监理公司全程建设监督,村民要积极配合施工;四是按照翻建新建审计决算金额,验收合格交房时,扣除政府奖补(含1年期房屋质量保证金)外,农户需结清剩余建房款,才能取得钥匙入住。

(二)不符合奖补政策条件的情形:

1.对存在宅基地纠纷和争议的,不受理其翻建新建申请;

2.对现有农宅只进行局部改造维修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3.对违法占地、违法图斑翻建新建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并要立即拆除;

4.对已享受征地安置但未拆除地上附着物的宅基地上(含已享受征地拆迁安置的空宅基地)翻建新建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并要立即拆除;

5.对未履行翻建新建申请报名,未经乡村审核而未批先建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6.对擅自改变农宅翻建新建设计要求,不执行建筑放线范围规定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7.对翻建新建房屋拒不与自来水、污水管网连通且直排农田、排水沟的,或存在旱厕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8.对因农户自身原因造成“建筑材质偷工减料、房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9.对拒不接受第三方监理,不按要求施工整改,监理公司不签字审核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10.对拒不拆除原有危房,在宅基地内随意超面积翻建新建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11.对在“乡村代建”中不讲诚信,拒不支付或结清建房款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12.对在翻建新建中,拒不履行承诺书和代建协议的约定,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13.对自家庭院内拒不进行拆除整治,生活区和生产区没有明显划分且混乱无序,随处可见乱堆乱放、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旱厕不拆除的,不享受政府奖补优惠政策。

五、执行标准

(一)参照《兴庆区农房建设基本建设技术要点》(详见附件1);

(二)参照兴庆区农村住宅翻建新建特色农家乐、民宿补助量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参照《兴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详见附件3)。

六、建设形式

(一)在保留庄点内原址拆除翻建新建

1.依据申请报名农户原批准宅基地面积,对原址拆除、就地翻建新建宅基地面积规划上不得超过270㎡,建筑面积最小不得少于60㎡最大不得超出设计建设面积,翻建新建具体建筑面积以乡政府审核、实地建设放线为准。

2.对原址拆除、就地翻建新建原则上以一层为主,结合实际,审批少量两层农宅。

3.申请报名农户翻建新建地基(宅脚)高度、屋脊高度,由其所在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共同遵守。

(二)在保留庄点内建设特色农家乐和民宿

1.依据申请报名农户原批准宅基地面积,对原址拆除、就地建设特色农家乐和民宿的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270㎡,经营面积最小不得少于80㎡;

2.对原址拆除、建设特色农家乐和民宿的,地上建筑物只能建设一层,农户负责编制相关规划设计方案,经乡政府审批后,才能进行翻建新建;

3.对原址拆除、建设特色农家乐和民宿的,庭院要干净整洁、美化绿化,要设置游憩区,配备娱乐设施。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1年3月9日-16日)

1.乡政府:制定翻建新建工作方案;要认真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536-2008)、《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宁夏特色农宅方案设计参考图集》(2011),委托第三方建筑设计院编制翻建新建房型、外立面、庭院设计、施工图纸等;委托乡法律顾问,起草通贵乡农宅翻建新建协议书等。

牵头领导:黄涛、吕成良、马鹏斐

责任领导:杨永平、金涛

责任人:马洪义、撒玉奇、王富福以及第三方建筑设计院

2.各村村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立即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认真按照方案精神,讲清讲透翻建新建申请报名要求、政府奖补政策等规定,积极做好对本村(队)农宅翻建新建宣传动员工作。

包抓领导:包村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及生产队长

(二)报名审核阶段(2021年3月17日-25日)

1.乡政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各村村委会初审翻建新建相关农户名单;向兴庆区农宅翻建新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等。

牵头领导:黄涛、吕成良、马鹏斐

责任领导:杨永平、金涛

责任人:乡领导小组其他成员

2.各村村委会:向农户提供翻建新建房型、外立面、庭院设计、施工图纸等;翻建新建相关农户提交书面申请、填报申请表;审核农户户口本、相关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组织村民代表对农宅翻建新建农户、代建企业等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协调村民与代建企业合理商定翻建新建总造价;对经评议、公示符合翻建新建条件的,上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签订农宅翻建新建暨庭院整治美化承诺书、代建协议等。

包抓领导:包村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及生产队长

(三)施工建设阶段(2021年3月26日-6月30日)

1.乡政府:协调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实地进行宅基地审核审查;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实地联审翻建新建农宅建设选址、施工放线;委托第三方建筑监理公司开展工程进度监管、建筑主材检测、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要注重收集整理翻建新建施工期间各类工作照片资料等,坚决杜绝“偷工减料、新建危房、更改设计”等严重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

牵头领导:黄涛、吕成良、马鹏斐

责任领导:杨永平、金涛

责任人:马洪义、撒玉奇以及第三方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2.各村村委会:督促翻建新建相关农户加快进行旧房拆除,要注意收集整理拆除前后对比照片资料;坚持群众自愿,积极鼓励翻建新建农户进行“互帮联建”施工,科学降低建筑成本;主动配合第三方建筑监理公司做好施工期间的相关农户问题协调工作;认真监督农户庭院整治美化推进落实;继续做好再宣传再动员工作。

包抓领导:包村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及生产队长

(四)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7月—8月)

1.乡政府:农宅翻建新建及庭院整治美化竣工后,协调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抗震宜居质量鉴定,经自治区技术指导组进行核查后提交《竣工验收备案书》;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对特色农家乐、民宿建设标准进行审核。

牵头领导:黄涛、吕成良、马鹏斐

责任领导:杨永平、张鹏、金  涛

责任人:马洪义、撒玉奇以及第三方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2.各村村委会:完善“一户一档”农宅翻建新建档案整理;主动配合做好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进行抗震宜居质量鉴定以及特色农家乐、民宿建设标准进行审核;认真做好政府奖补资金、代建资金支付管理等工作。

包抓领导:包村班子成员

责任人:各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及生产队长

八、奖补政策

(一)各村农户要于2021年3月底之前动工,2021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年内达到入住条件的,按照每处宅基地3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补助。

(二)为调动和鼓励农户建房积极性,全乡前50名农户完成建房的,在原补助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三)各村农户翻建新建特色农家乐、民宿的,经验收评定,按照90分-110分(含110分),一次性奖励补助6万元;111分-130分(含130分),一次性奖励补助8万元;131分-150分,一次性奖励补助10万元。

九、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农宅翻建新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农宅翻建新建工作。要加快确定第三方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加快编制农宅翻建新建三种房型、外立面、庭院设计、施工图纸等;要加强工程进度监管、建筑主材检测、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工作。各村村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把农宅翻建新建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指定专人负责,加快推进落实。

(二)严格用地管理。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宅基地管理规定,原址翻建新建房屋严格控制在原有宅基地确权发证范围内,建设一层或两层砖混(木)结构农宅。要禁止未批先建、违规超面积翻建新建、违法占地、违法图斑等行为。  

(三)规范建立档案。要建立完整的农宅翻建新建管理台账,明确翻建新建房屋位置朝向、房型和面积、建设协议等主要内容,形成翻建新建房屋、房屋产权人逐一对应的完备齐全的房屋档案。

(四)加强监管验收。要建立农宅翻建新建监督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