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网 宁夏政府网 银川政府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6974G/2022-0012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6-20
发布机构 兴庆区通贵乡 责任部门 农业服务中心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2022年通贵乡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2022年通贵乡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通贵乡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有效治理白色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2年兴庆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要求,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政府扶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企业市场化运作”工作方式,坚持“健全网点保回收,激励企业保加工,行政监管保捡拾”工作机制,形成“农户(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积极捡拾、回收企业应收尽收”利用体系,推动农用残膜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变弃为用,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探索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有效模式,建立完善的农用残膜回收网络,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模式和机制,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力争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7%以上。

三、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2022年,兴庆区分配通贵乡农用残膜回收项目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农用残膜捡拾、收储、加工;回收网点、加工厂建设;示范点建设;宣传培训等。预计2022年通贵乡农用地膜使用面积1万亩,地膜使用量50吨,棚膜有效使用量120吨。

(一)网点回收。支持回收网点残膜收储,对捡拾组织和个人交售的残膜每吨补贴不超过500元。对回收网点分拣、归集、上缴拉运环节每吨补贴不超过300元。通贵乡无加工再利用企业,回收网点经经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同意后,可跨县(市、区)向加工利用企业运输上缴的,每吨补贴交通运输费不超过30元。

(二)加工利用。支持加工企业对回收残膜进行加工再利用,以实际加工数量为依据,每加工一吨塑料颗粒补贴不超过500元。

(三)网点建设。根据辖区农用残膜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需求,新建网点补贴标准通贵乡酌情制定。已有的回收网点,年度维护修缮费用每个网点补贴不超过2000元。

(四)加工企业技改扩建。支持残膜回收加工企业进行改扩建,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宣传培训。支持开展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宣传、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

四、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根据兴庆区残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通贵乡2022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工,确定实施内容和具体补贴标准,并将方案报送相关业务部门。

(二)建立健全网格化工作体系。建立三级网格化管理及回收体系。一级网格为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全面开展监管及技术指导工作,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为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二级网格为乡镇通贵乡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建立回收网点,组建形成村级第三级回收网格,并对三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导工作,按要求定时向一级网格报送相关工作资料,政府乡长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三级网格为行政村,主要负责宣传敦促本村各级农用薄膜使用者积极主动回收并上交残膜,敦促并监管农用薄膜使用者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残膜,确定专人对属地各种植园区、基地进行巡查清理,确保田间地头无残膜残留,各村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督导农业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种植户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建立农膜使用档案,记录农用薄膜购买和使用情况,确保农膜购买来源、去向、票据完整。

组织作业。建立1个农膜代收点,悬挂“农用残膜代收点”标识牌,并及时组织村级网格管理人员督促辖区内农户开展农用残膜回收(回收残膜柴草夹杂率小于3%)。安排专人督导网点(代收点)完善2022年兴庆区农用残膜回收及出库台账、残膜加工台账,并经代收点签字确认,同时回收时需有相关补贴手续。残膜通过清理分拣,送至残膜加工企业加工。年度残膜回收工作结束后,汇总台账报送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和相关单位。

(四)残膜加工。选择取得环评资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残膜加工企业签订加工协议,加工企业向乡镇提供残膜加工证明依据。

(五)组织验收。通贵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财经办、各村参加,组成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验收小组,对各乡镇农膜回收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

(六)资金兑付。农用残膜回收工作结束后,依据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承担作业任务的服务组织、回(代)收网点或加工再利用企业。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通贵乡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昊天   通贵乡人民政府乡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方学芬   通贵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段少华   通贵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徐正军   通贵乡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段文军   通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学军   通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建旭   通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秦德胜   司家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占良   通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学虎   河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贵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监管、落实、实施通贵乡农用残膜回收工作。

(二)部门协同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涉及的单位要求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加强配合,落实兴庆区残膜回收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对全年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送残膜回收进度、总结、绩效报告等。财经中心负责对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兑付项目资金。综合执法队负责督促各村落实农用残膜回收工作,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督查环保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落实好农膜回收主体责任,确定村队残膜回收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督促监督本辖区内种植户使用厚度不小于0.01mm的地膜,使用农膜的种植户将农用残膜回收、交至回收网点集中处理;协调残膜回收企业回收网点残膜;加强本辖区内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种植户参与积极性及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关有规定严肃问责。

(四)广泛宣传积极利用手机微信等媒体,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农用残膜回收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用残膜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宣传和鼓励农膜使用者积极上交农用残膜。

(五)强化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及时了解和掌握回收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回收与处置农用残膜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执法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