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通贵乡2024年防汛巡查制度的通知
各村:
为加强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防汛巡查效率,特制定本防汛巡查制度,请各村遵照执行。
一、巡查次数:乡、村对防汛期间巡查值班人员到岗进行安排,制定巡查值班表,村级每星期至少巡查2次,乡级每星期至少巡查1次。
二、巡查时间:夏季防汛,从本年5月20日至本年9月30日;冬季防凌汛,从本年12月1日至下一年2月28日。
三、巡查内容:1.查看黄河、滨河水系、各大干沟水位是否有明显变化,黄河冰凌密度,各大干沟是否发生倒灌现象;查看各大干沟是否淤积,是否有阻水坝;查看各大干沟工程是否完好,是否影响泄洪;查看滨河大道路坡是否有滑坡、坍塌、鼠洞、蚁穴现象。2.查看丁坝是否有滑坡、坍塌现象,备方石是否完好。3.在黄河水位迅速上涨,有可能发生洪水时,提前通知河滩地闲散人员迅速撤离。4.劝离黄河滨河水系各干沟垂钓和冰面游玩人员。
四、巡查区域:巡查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划分,乡镇负责通贵辖区全面巡查工作,各村负责本区域内的巡查工作。
五、巡查要求:(1)乡、村对巡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巡查工作要全方位、无死角的开展,切忌走形式。(2)要认真填写巡查台账,巡查台账一定要真实、全面,要附巡查照片。
六、巡查违纪处罚:对不巡查或巡查过程中不认真造成损失的,乡政府委托乡纪委对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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