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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010096974G/2025-00043
  • 兴庆区通贵乡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有效
  • 2025年07月21日
通贵乡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来源:兴庆区通贵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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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残膜回收利用,有效治理白色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兴庆区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通贵乡实际,制定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通贵乡地膜使用面积6758亩,地膜使用量约54.06吨。兴庆区农水局分配通贵乡农残膜回收工作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农残膜捡拾、收储、拉运、加工、回收网点建设完善等。通过实施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2025通贵乡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治理。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辖区麒麟瓜基地、西兰花基地、设施园区、水稻稻田田梗农用地膜使用区域。

(二)巡查督导。乡农业中心、各村、乡农残膜回收网点要切实履行监管、督导、协调职责,加强巡查督导,督促农残膜使用者及时捡拾、归集、拉运上交农残膜,确保应收尽收,田间地头没有明显农残膜残留,杜绝长时间堆放田间地头、随意丢弃、焚烧、掩埋。对于少量、无利用价值的农残膜,支持进入农村生活垃圾回收体系。

(三)规范台账。指导残膜回收和加工企业及时完善各类台账和票据,确保规范真实。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一)支持鼓励残膜使用者、加工企业、回收网点、村集体捡拾回收农残膜,捡拾归集每吨(折杂后)补助1000元;拉运上交到加工企业每吨(毛重)补助拉运费100元。

(二)支持鼓励有资质的农残膜加工企业积极主动回收拉运农残膜,并进行加工再利用以实际加工造粒数量为依据,4吨农残膜(毛重)加工一吨塑料颗粒,每吨塑料颗粒补助500元。

(三)支持鼓励乡农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积极主动捡拾、回收农残膜,给予网点维护费2000元;网点暂储、工作经费补助13000元。

(四)支持鼓励各村集体加强监管、督导、协调,组织捡拾回收辖区产生的农残膜,开展白色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6个村每村给予5000元工作经费。

四、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根据兴庆区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具体实际制定《通贵乡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内容和具体补贴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并将方案按时报送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二)建立网格体系。按照要求建立通贵乡二、三级农残膜回收网格化管理体系。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为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通贵乡政府乡长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各村分管副主任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二、三级网格具体负责辖区农残膜回收利用方案制定、协调组织、资料报送、宣传督导、巡查清理、回收利用工作,确保应收尽收,田间地头无残膜残留、焚烧、填埋现象发生(名单附后)。

(三)组织实施。通贵乡人民政府与地膜使用量大的企业、乡残膜回收网点、加工企业分别签订回收、加工协议。农用残膜回收网点须配合乡农业中心、村级网格管理人员督促辖区地膜使用者及时开展农用残膜捡拾回收,主动巡查捡拾回收暂储。回收点要悬挂农用残膜回收点标识牌和横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方案制定、资金兑现,配合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进行考核验收,同时督导全乡农残膜回收工作,协调加工企业回收加工农残膜,指导其做好台账;各村民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管、巡查、回收属地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残膜回收宣传、监督、巡查。村集体自行组织村队干部捡拾回收(如,麒麟瓜基地等)辖区农残膜的,也按本方案规定的补助环节和标准再给予村集体补助。

(四)组织验收。202511月初,通贵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辖区农膜回收情况进行自验,验收采取现场查看田间地头农残膜回收是否达到要求,查验回收加工企业台账、票据是否完善,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作为兑现补助资金的依据。

(五)资金兑付。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最终验收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通贵乡根据自验结果给各相关企业、村集体兑现相应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通贵乡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贵乡人民政府乡长常昊天为组长,副乡长蔡峰为副组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财经室)、综合执法中队、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贵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监管、落实、实施通贵乡农用残膜回收工作。

(二)广泛宣传。积极利用手机微信、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农用残膜回收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种植户残膜残留田间污染环境危害性认识,形成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确定回收加工企业。经乡党委会研究确定通贵乡农残膜回收加工企业一个、乡农残膜回收暂储网点一个,规模种植企业一个,并分别签订补贴协议。

(四)强化督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加强督查巡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残膜回收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执法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五)严格资金管理。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通贵乡2025年农残膜回收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

  

  

                   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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