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乡事业单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岗位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二、岗位聘用的主要内容
(一)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设置
事业单位管理岗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设置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六级职员、五级职员。我乡主要涉及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和七级职员。
(二)各等级控制比例
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非领导职责七级、八级职员不收控制比例限制。
(三)等级晋升条件
1.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条件:现聘管理岗位为九级职员,在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且聘期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2.晋升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条件:现聘管理岗位为八级职员,在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且聘期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四)聘用年限的计算
从正式聘用或晋升等级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转入到事业单位的,原任职年限视同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相应等级的聘用年限。
(五)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根据上级本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通贵乡实际,严格按程序进行聘期内的考核,正确运用聘期考核结果,把上一轮的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聘用的依据,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人员,应优先聘用原岗位。
2.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按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应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聘用岗位和绩效工资。
3.聘期考核一般在一个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以年度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完成岗位聘期工作目标的情况,聘期考核档次分为:合格档次和不合格档次,聘期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被确定为合格档次的,具备竞聘上一级岗位的资格,被确定为不合格当次的,应当予以低聘,低聘后聘期考核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从2003年度及以后年限开始,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档次,聘任年限条件延长1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档次时,除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任职年限外,聘任年限条件再延长1年。
三、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的期限
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聘用的期限为两年,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1年的5月31日止。聘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聘用截止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今年由于机构改革人事冻结的原因,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岗位聘用工作相对推迟,根据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可依据相关程序和方法同时开展非领导职责职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
四、人员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人员,不含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涛 吕成良 马鹏斐
副组长:杨永平 马新明 王 晨
成 员:陈丽峰 禹思君 马丹凤 王 菡
(二)聘用程序
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研究确定方式。初步审核符合等级晋升条件的人员,经民主测评和综合评议后,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人选,公示5日无异议后,进行岗位聘用,并将相关资料交至兴庆区人社局审核。
2、制定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兴庆区人社局备案。
3、公布聘用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等事项。
4、个人报名。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6、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8、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乡党委会议审核同意后,报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
六、时间安排
通贵乡事业单位干部岗位聘用工作从本通知公布之日开始,7月底前完成。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岗位聘用工作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党委讨论情况;
对岗位聘用中存在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通贵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