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民主评议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居(村)委会调查评议,现将评议结果进行第一榜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本社区居(村)委会反映。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结束。
举报电话:居(村)委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0951-6110002
民政局0951-6719032
申请人姓名 | 出生日期 | 家庭住址 | 民主评议结果 |
金如花 | 1941年2月10日 | 通南村10队 | 同意 |
通南村(居)村委会(印章)
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