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公示 |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经审核审批以下人员享受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兴庆区民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 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0年 11月 30 日(公示期为7天) 兴庆区民政局监督电话: (0951)6719032 | ||||||||
序号 | 救助对象姓名 | 年龄 | 家庭住址 | 申请理由 | 救助金额(元) | |||
1 | 王治明 | 57 | 通西村2队 | 本人患有双下肢脉管炎,左腿截肢,现药物维持另一条腿,每个月医药费开支较大,生活困难。 | ||||
2 | 马春燕 | 33 | 通西村9队 | 本人患有白血病,家庭负担不起,生活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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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街道)(盖章) 2020 年 11 月 24 日 |
索 引 号 | 640104-201/2021-00019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29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通贵乡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通贵乡通西村村民委员会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