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01/2019-00094 文  号 银兴通政发[2019]113号 生成日期 2019-10-10
发布机构 兴庆区通贵乡 责任部门 兴庆区通贵乡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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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原党委书记王琰乡长杨国军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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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审计局:

贵局于2016年9月22日至11月30日对我乡原任党委书记王琰、原任乡长杨国军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根据审计报告反馈意见,我乡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具体情况是:通贵乡2015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为115000元,实际支出135998.29元,超标准列支20998.29元。

针对公务车运行超标情况,我乡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要求相关人员认真梳理,严格落实整改。经梳理,我乡2016年公务车核定4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批复金额115000元,实际支出137439.67元,超支24396.67元详见附件)。

针对这一情况,我乡领导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分析超支原因,主要原因是通贵乡地处偏远,兴庆区制定的交通限额标准偏低,并且卫生站、畜牧站下村工作较多,村与村之间距离比较远,故部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使用卫生及畜牧站工作经费进行列支。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及财政部《党政机关公务车用车预算管理办法》(财行{2011}9号)第二十一条“公务用车预算下达后,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的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不得超预算支出。我乡领导就这一问题高度重视,开会研究制定《兴庆区通贵乡应急车辆管理办法》,明确公务车管理办法,从出车安排、车辆维护、燃油统一、出车登记等环节全面管理,并要求在2017-2018年落实整改,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金额内,现将2017年-2018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公务车运行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我乡2017年公务车核定4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批复金额115000元,全年累计支出114734.99元,没有超支及虚假列支的问题出现(详见附件)。

二、2018年公务车运行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2018年我乡公务车核定4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批复金额125000元,全年累计支出75529.48元,没有超支及虚假列支的问题出现(详见附件)。

针对公务车运行费用超标准支出的情况,我乡在2017-2018年严肃落实整改,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效,2017-2018年公务车运行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内,无超支、虚假列支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继续落实公务车运行管理办法,有效避免此问题的发生。

通贵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