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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115/2020-0005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9-03
发布机构 兴庆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统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统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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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兴庆区机构改革方案》(银党办[2019]6号)制定本规定。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项。

(二)新增的职责。

1、服务业统计工作职责。

2、房地产业统计工作职责。

3、小康监测工作职责。

4、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职责。

5、企业创新统计工作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经济运行分析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和协调兴庆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兴庆区统计工作规章、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兴庆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投入产出调查,农业、经济人口普查及其他专项调查和典型调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及方案;统计报表的管理、上报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兴庆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兴庆区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对统计资料、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研究。

(四)做好兴庆区范围内的农业、工业、能源、建筑、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企业创新、妇女儿童监测、小康监测、城乡划分、投入产出等专业属地统计工作。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兴庆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兴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

(六)指导兴庆区各部门统计业务基础网络建设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基础统计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兴庆区统计基本单位数据库建设;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街道的统计数据库网络体系。

(七)组织和执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自治区统计标准,管理辖区统计调查项目,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催报、审核、汇总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八)负责组织实施兴庆区经济普查、人口普查以及各项临时性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提供有关普查数据,完成各项普查资料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兴庆区各项普查工作。

(九)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四、附则

(一)本规定由银川市兴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银川市兴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银川市兴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