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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0143/2023-0001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2-14
发布机构 兴庆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统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统计局职能配置 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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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统计局

职能配置 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兴庆区机构改革方案》(银党办〔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兴庆区统计局是兴庆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兴庆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兴庆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和协调兴庆区全部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兴庆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农业、经济、人口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及其他专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审核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及方案;负责统计报表的管理、上报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兴庆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兴庆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对统计资料、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研究。

(四)做好兴庆区范围内的农业、工业、能源、建筑、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企业创新、妇女儿童监测、小康监测、城乡划分、生态移民监测等专业属地统计工作。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兴庆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兴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

(六)指导兴庆区各部门统计业务基础网络建设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基础统计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兴庆区统计基本单位数据库并进行管理;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街道的统计数据库网络体系。

(七)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组织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自治区统计标准;管理辖区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八)负责组织实施兴庆区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以及各项临时性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提供有关普查数据,收集整理相关地区统计资料,开展分析对比研究。

(九)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十)承办兴庆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兴庆区统计局岗位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建、机要、档案、信息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各项统计工作的协调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1-6719125

(二)统计执法岗

负责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及政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1-6719091

(三)统计专业岗

负责开展各类专业统计数据调查;负责开展“一套表”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负责对上报数据的审核、验收、汇总工作;负责开展专业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1-671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