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5/2020-0002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5-06
发布机构 兴庆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统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统计局“四要求”做好房地产企业新增项目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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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扎实做好房地产统计工作,及时将新开工项目纳入统计,兴庆区统计局四要求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增入库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协作。兴庆区统计局积极与发改局、住建局、商贸物流中心、街道沟通,争取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新增房地产项目审批情况,推动项目入库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密切关注,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兴庆区统计局专业人员及时与街道统计专干关注周边项目新开工进展情况,在项目开工后及时督促企业根据要求规范提供项目入库的申报资料。

三是现场核查,确保项目真实。房地产新增入库项目申报前,兴庆区统计局专业人员确保到每一个新开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拍照取证留底,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项目的真实性。

四是仔细审查申报资料,严把质量关。对企业申报的项目立项备案文件、施工许可证、现场施工公示牌照片、现场施工照片等项目材料逐一审核,扫描文件字迹及其盖章要清晰,每个入库项目必须做到资料齐全、内容详实,按时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