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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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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统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的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撰写。现发布《银川市兴庆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密切关注,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推进统计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有效提高。我局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责任追究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兴庆区统计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7条,其中:通过兴庆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条,通过自治区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发布266条,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信息6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统计监测数据、统计公报、部门预决算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我局收到1公民通过网络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6条第4项的规定,予以答复告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初审由本单位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等相关低级错误;复审由单位领导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关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等;终审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终审后,再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流程,进一步健全了保密审查和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逐级保密审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兴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为主要载体,及时更新、规范公开主动公开中相关内容;二是利用“美丽兴庆”等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推送工作动态、统计数据解读等内容;三是充分依托自治区、银川市统计局统计内网,发布局统计信息、经济运行分析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兴庆区统计局配备1名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同时,由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督查,及时督促各栏目的内容更新,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站部分栏目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的经济信息及分析预测信息还不能很好满足各方面需要,对经济形势、统计数据分析解读深度力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较为薄弱,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做好工作。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在兴庆区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提升对政府工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规范程序,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收集、编辑、审查、发布、监管等规范程序;三是加强学习,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和通知要求及时整改政务公开相关错误,不断完善信息公布的内容质量并及时将整改结果进行反馈;

2、除此之外,我们还通过自治区统计局内部网站和其他渠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3、对于整改后的文件经位领导层层把关细审后,才可以上传公开并且将此次问题做好记录提前为下一的工作减负,以此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的现象;

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2022年共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过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兴庆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719125;传真:0951-6719125{注:兴庆区统计局办公室(1212)收}。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qq.gov.cn/)查阅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