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兴庆区双拥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扎实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将《兴庆区双拥工作考核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兴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代章)
2019年5月21日
兴庆区双拥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巩固和深化兴庆区双拥工作成果,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断推进兴庆区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实施细则》《关于印发<银川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兴庆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把军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作为兴庆区双拥工作的发展方向,不断改善作风、创新方法,服务军地建设,追求高质量、高标准的双拥模范城市,为推动兴庆区军民融合深入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内容
按照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要求,对区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双拥工作开展中组织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宣传教育是否广泛深入、军民融合是否有效推进、拥军工作是否开展扎实、政策法规是否落到实处、拥军活动是否坚持开展、军民共建是否富有成效、拥政爱民成果是否显著、军政军民关系是否融洽和谐等方面进行考核并进行量化评分。
具体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对象
兴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兴庆区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公安分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信访局、人武部、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综合执法局、就创局、卫生健康局、扶贫办、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二分局、医疗保障局、交警一、二大队、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辖区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军民共建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民武装部负责辖区部队拥政爱民相关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四、考核方式
实行半年考核、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兴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赋分采取日常工作检查、查看资料、现场查看相关设施、工作信息报送等方式开展。没有具体双拥工作任务的考核对象按照平均分赋分。
五、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经兴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兴庆区政研室,纳入兴庆区绩效考核考评,并作为评选双拥工作先进单位(集体)的主要依据。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兴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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