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MB1848134L/2022-00003 文  号 银兴退役军人发〔2022〕14号 生成日期 2022-04-12
发布机构 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转发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党员信息数据核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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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镇党委,掌政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现将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党员信息数据核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各基层党组织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退役军人党员信息表、退役军人党员基本信息汇总统计表,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室。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组织部  银川市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  0951-850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