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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MB1848134L/2023-00011 文  号 银兴退役军人函〔2023〕6号 生成日期 2023-04-14
发布机构 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优抚安置和就业创业岗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开展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送喜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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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兴庆区拥军优属活动,增强现役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提高应征青年立志军营的积极性,鼓励现役军人扎根军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68号)和宁夏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优抚优待工作的通知》(军动〔20171号)精神,对兴庆区辖区内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给予相应奖励,现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立功受奖送喜报工作实施方案。

一、送奖时间

自收到兴庆区人武部转交喜报之日后20日内开展。

二、送奖形式

根据立功受奖人数及类别,可采取送喜报上门或集中送达两种方式。

三、送奖参加人员

对荣立一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由兴庆区政府、兴庆区武装部协调市级分管领导和宁夏军区有关领导参加;对荣立二等功的由兴庆区委、政府、武装部有关领导以及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对荣立三等功的由兴庆区政府、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关人员参加、对获得表彰奖励和“四有”优秀士兵奖励的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相关人员送达。

四、送喜报流程

(一)宣读喜报及慰问信;

(二)为立功受奖对象颁发证书、奖章,为立功受奖对象家属佩戴绶带或者大红花,送交牌匾、喜报、奖金等;

(三)与家属座谈;

(四)合影留念。

五、工作任务

(一)准备工作。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制作牌匾、慰问信、横幅、绶带、奖金牌等,牌匾落款为: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兴庆区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武部。

(二)营造氛围。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所属乡镇(街道)营造喜庆、欢乐的氛围,为获奖人员及家属送去温暖和关怀。

(三)沟通协调。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兴庆区委、兴庆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及时组成送喜报团队开展工作。

(四)宣传报道。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送奖工作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