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900H/2022-0004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5-06
发布机构 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综合执法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成立文化街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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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四办三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兴安办发202221)要求,为加快推进辖区内自建房、危房、民改商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成立文化街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 组 长:王淑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员: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周晓灵  司法所所长

  马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毛玉婷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吕秉义  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马    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薛瑞娜  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范竞芳  丰收社区党委书记

  马梓瑶  信义社区党委书记

  王丽萍  幸福社区党委书记

  杨海雪  天成社区党委书记

  薛红霞  游乐社区党委书记

  张红霞  山河湾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马庆兼任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各社区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深入全面细致开展自建房和危房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有台账,底数清,不遗漏。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在没有消除安全隐患前,要设置危险房屋警示标识,定期巡查。

2.综合执法办公室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含夹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组等情形)的房屋建筑开展行政执法。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通过排危加固等适当技术措施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接上级住建部门,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协调上级部门对相关房屋进行鉴定。对已无修缮价值需要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要组织社区综合执法采取措施迅速搬离住户并及时拆除,未拆除前要设置危险房屋醒目的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严防无关人员靠近,坚决杜绝因危险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中共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