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文化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调整文化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委员会的通知
街道各办公室(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因上级工作要求和领导干部调整,“文化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更名为“文化街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会),现就组成人员调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 任:董 雪
副主任:陈 东 马 静
成 员:强 薇、周晓灵、马 静、毛玉婷、吕秉义、邬佳鑫、程 博(法律顾问)、陆 潇(法律顾问)
案审会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陈东任办公室主任,吕秉义任副主任,负责做好案审会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落实《兴庆区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事项;
(二)负责对适用普通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负责案审会会议的召集及相关会议决定事项文件的拟定和签发工作;
(四)及时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五)做好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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