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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112/2020-00029 文  号 银兴文旅体广电发〔2020〕15号 生成日期 2020-03-31
发布机构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加强兴庆区室外体育健身器材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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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兴庆区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工作,加强兴庆区室外体育设施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开展健身活动,望各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体育设施安全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本辖区健身器材管理工作

健身路径及篮球架等健身器材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公园、绿地、广场为直接管理单位,负责器材的定期检查、维护、保洁、报修等工作,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负责维修。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室外体育健身器材的安全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广大群众的健身安全。

二、对本辖区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对本辖区室内外体育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是全民健身路径、篮球架的安装年限和磨损和稳固程度。凡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必须采取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凡不按规定检查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单位,我局以后将不再安排健身器材,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对超期服役的健身器材要及时拆除

健身路径安全使用期限为六至八年,凡超过安全使用期限已无法正常使用的,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要立即进行拆除。如不及时拆除,给锻炼人群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自负。

四、健身器材报修

在日常检查室外体育健身器材时,发现有损坏器材应及时报修。

联系人:李 昊    电话:6147669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