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2/2021-00011 文  号 银兴文旅体广电发〔2020〕71号 生成日期 2020-11-04
发布机构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命名兴庆区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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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兴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辖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今年以来,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认真组织开展兴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核,最终确定“李殿辉”等21人为兴庆区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附件:兴庆区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