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身体素质,丰富农村体育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新时代新农民精神风貌,定于2021年1月6日举办2020年-2021年冬季“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月”兴庆区农民运动会总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张艳芬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王爱华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成 员:马晓娟 兴庆区文体中心主任
杨 丹 兴庆区掌政镇副镇长
方学芬 兴庆区通贵乡副乡长
刘秀荣荣 兴庆区月牙湖乡组织委员
李 翔 兴庆区大新镇组织委员
纪艳晓 兴庆区文旅局体育中心主任
二、主办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三、承办单位
兴庆区掌政镇人民政府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
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篮球协会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1.预赛(海选赛)时间为2020年12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各乡镇自定。
2.决赛时间为2021年1月6日下午14:00,地点在兴庆区体育馆。
六、报名
集体项目每人限报2项。个人项目每项男、女队员限报3人可兼报2项集体项目。每队需将项目报满,于12月31日前报至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联系人袁少华。
七、参赛办法
(一)海选赛以各乡镇组织所辖的村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二)决赛以乡镇为单位,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联络员1名,队员人数不超过各项目限定人数;
(三)参加决赛时以各代表队报名表为准,不得更换;
(四)集体比赛项目,可兼项但要兼顾项目比赛时间,在开赛10分钟后缺席者将视为弃赛;
(五)个人比赛项目,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3人;
(六)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各乡镇代表队认可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运动员需填报“免责协议”;
(七)运动员报到和比赛时,须缴验本人户口本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八)决赛阶段按照本竞赛规程执行;
(九)如对比赛有异议者,其领队须在正式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宁夏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前出生);
(二)仅限于乡镇成年居民参赛,在校学生一律不得参赛;
(三)参赛检录时成年人须出具身份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九、竞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
1.拔河(男女各5人)
2.集体跳绳(10人至少两名男性)
3.抢收粮食(男女各5人)
4.骑毛毛虫接力赛(男女各3人)
(二)个人项目
1.飞镖
2.前抛健身球
3.30秒跳绳(混合组)
4.冰壶进垒
十、要求
(一)各乡镇活动要将预赛通知、秩序册、照片报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比赛期间要收集活动的照片和录像资料,比赛结束后将相关资料及工作总结等及时上报。文旅体广局将依据以上材料对各乡镇群众体育工作进行考核。
(二)根据乡镇报送活动的资料、媒体报道等下拨活动经费每个乡镇1万。如弄出现虚作假,将取消下拨经费并通报批评。
(三)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月是一项贴近农村、服务农民,让更多的农民享受运动乐趣的活动,要高度重视,坚持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推动活动广泛开展。要注重营造氛围,突出主题。
(四)要制定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前出生)的本乡镇农民。禁止在校学生参与。
(六)各乡镇分管领导、文体专干于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点30分在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联席会。
(七)各乡镇在开展活动期间必须有医护人员保障比赛安全。
附件1:2020年“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月”农民
运动会决赛竞赛规程
附件2:竞赛报名单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