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2/2021-00033 文  号 银兴文旅体广电发〔2020〕85号 生成日期 2020-12-04
发布机构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举办 2020年“百乡千村农民体育 活动月”兴庆区农民运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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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身体素质,丰富农村体育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新时代新农民精神风貌,定于2021年1月6日举办2020年-2021年冬季“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月”兴庆区农民运动会总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张艳芬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王爱华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成    员:马晓娟    兴庆区文体中心主任

杨  丹    兴庆区掌政镇副镇长

方学芬    兴庆区通贵乡副乡长

刘秀荣荣  兴庆区月牙湖乡组织委员

李  翔    兴庆区大新镇组织委员

纪艳晓    兴庆区文旅局体育中心主任

二、主办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三、承办单位

兴庆区掌政镇人民政府

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

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

兴庆区通贵乡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篮球协会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1.预赛(海选赛)时间为2020年12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各乡镇自定。

2.决赛时间为2021年1月6日下午14:00,地点在兴庆区体育馆。

六、报名

集体项目每人限报2项。个人项目每项男、女队员限报3人可兼报2项集体项目。每队需将项目报满,于12月31日前报至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联系人袁少华。

七、参赛办法 

(一)海选赛以各乡镇组织所辖的村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二)决赛以乡镇为单位,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联络员1名,队员人数不超过各项目限定人数;

(三)参加决赛时以各代表队报名表为准,不得更换;

(四)集体比赛项目,可兼项但要兼顾项目比赛时间,在开赛10分钟后缺席者将视为弃赛;

(五)个人比赛项目,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3人;

(六)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各乡镇代表队认可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运动员需填报“免责协议”;

(七)运动员报到和比赛时,须缴验本人户口本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八)决赛阶段按照本竞赛规程执行;

(九)如对比赛有异议者,其领队须在正式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宁夏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前出生);

(二)仅限于乡镇成年居民参赛,在校学生一律不得参赛;

(三)参赛检录时成年人须出具身份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九、竞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

1.拔河(男女各5人)

2.集体跳绳(10人至少两名男性)

3.抢收粮食(男女各5人)

4.骑毛毛虫接力赛(男女各3人)

(二)个人项目

1.飞镖

2.前抛健身球

3.30秒跳绳(混合组)

4.冰壶进垒

十、要求

(一)各乡镇活动要将预赛通知、秩序册、照片报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比赛期间要收集活动的照片和录像资料,比赛结束后将相关资料及工作总结等及时上报。文旅体广局将依据以上材料对各乡镇群众体育工作进行考核。

(二)根据乡镇报送活动的资料、媒体报道等下拨活动经费每个乡镇1万。如弄出现虚作假,将取消下拨经费并通报批评。

(三)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月是一项贴近农村、服务农民,让更多的农民享受运动乐趣的活动,要高度重视,坚持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推动活动广泛开展。要注重营造氛围,突出主题。

(四)要制定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前出生)的本乡镇农民。禁止在校学生参与。

(六)各乡镇分管领导、文体专干于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点30分在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联席会。

(七)各乡镇在开展活动期间必须有医护人员保障比赛安全。

附件1:2020年“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月”农民

运动会决赛竞赛规程

附件2:竞赛报名单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