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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225J/2023-0019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6-01
发布机构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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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兴庆区机构改革方案》(银党办〔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是兴庆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挂兴庆区文物局牌子。

第三条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兴庆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保护方面的管理措施、管理办法,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举办和管理兴庆区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兴庆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推介及交流合作,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四)负责兴庆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兴庆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提、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统筹规划兴庆区群众体育发展,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和民族体育发展;承担公共体育设施运行及监管工作;负责体育社团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统筹规划兴庆区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指导协调体育训练、竞赛工作。负责组织兴庆区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统筹规划兴庆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人才培养,推广体育科研成果应用。

(十)统筹规划兴庆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监督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管理服务,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十一)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二)组织查处兴庆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拟订兴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四)管理兴庆区文物事业,指导、协调辖区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宣传工作。

(十五)管理兴庆区公共图书馆事业,组织开展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六)完善兴庆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创新型、科技型、复合型文化、旅游和体育人才。

(十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十八)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十九)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岗位设置:

(一)综合管理岗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建,扶贫、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提案议案办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旅游发展规划岗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有关旅游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编制兴庆区旅游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兴庆区旅游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兴庆区旅游市场开发措施,培育、完善旅游市场;组织兴庆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开发、利用,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的服务质量,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公共文化服务岗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有关文化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编制兴庆区文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兴庆区文化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兴庆区文化市场开发措施,培育、完善文化市场;组织兴庆区文化资源的普查、评价、开发、利用,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指导文化产品的开发;监督、管理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文艺演出、印刷市场、文艺培训等活动,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组织实施文化行业标准,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的服务质量,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文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图书阅览服务岗

管理兴庆区图书事业,组织开展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负责图书采购、加工、上架工作,做好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民阅读活动;监督指导兴庆区乡镇、街道图书馆、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工作。

(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岗

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编制兴庆区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兴庆区体育产业工作的开展;组织参加各级体育赛事;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组队参加自治区、银川市举办的各种体育竞赛活动,主办兴庆区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另,“业余体校”作为岗位设置的表述欠妥,建议结合科室职责修改。

第五条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兴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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