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卫生、中(回)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以及促进中(回)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区城卫生规划的编和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负责落实“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特别辅助”三项制度工作。
3.拟订兴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编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做好预算内、预算外计划生育费的管理:征收社会抚养费。
4.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督、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6.负责二胎指标的审批及《再生育证》的发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负责病残儿鉴定、申报工作。办理流动人ロ(流出)婚育证明。
7.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下去基层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机制。
8.负责兴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査和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9.指导和协调兴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兴庆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健康培训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人口信息化宏观管理。
10.做好辖区《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工作。
11.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以及永学安全等管理规范、标准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12.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13.负责兴庆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指导兴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4.负责兴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优生
优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5.培养卫生人才队伍,贯彻落实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16.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
17.指导辖区卫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8.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19.贯例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20.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21. 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能转变
1.承接、取消和下放的职责。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取消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很川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项。
2.划出的职责。将原银川市兴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例定人口发展计划等职责划入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
3.划入的职责。将原银川市兴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和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整合划入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取消的职责。取消食品药品监管的相关职责;取消兴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职责。
5.增加的职责
(1)负责社会办医、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审批、变更审批和校验。
(2)负责医疗人员类许可。
(3)负责1500平方米以下公共场所许可审批和监管。
(4)农村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卫生许可审批和监管。
(5)负责落实兴庆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城乡孕期妇女免费“两项”筛查工作。
(6)负责兴庆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工作。
(7)负责兴庆区移民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于管理工作。
(8)负责制订兴庆区婴幼儿早期教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9)组织建立促进兴庆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
(10)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11)负责兴庆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加强职责
(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推进医疗卫生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
(3)进一步强化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职能,组织引导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
(4)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5)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急需紧缺
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
(6)完善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7)协助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8)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预算。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