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公共卫生项目地方病、慢性病、结核病工作经费(兴庆区本级预算经费)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更好的开展地方病、慢性病、结核病工作,经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拨付各乡镇、街道地方病、慢性病、结核病工作经费,共计7.5万元,具体拨付如下:
一、拨付各乡镇、街道慢性病中精神卫生工作宣传、应急处置、病人筛查经费,每个单位3000元,15个乡镇及街道共计4.5万元;
二、拨付各乡镇、街道其他慢性病、结核病、地方病工作经费,每个单位2000元,15个乡镇及街道共计3万元。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用于地方病、慢性病、结核病项目工作中。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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