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辖区现有5个行政村,总服务人口约2.4万人。卫生院现开设全科门诊、妇科门诊、中医科门诊、中、西药房、化验室、B超室、放射室、公共卫生科、妇保、儿保等科室;设备配置情况: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拍片机、十二导心电图机及监护仪等抢救设备。主要承担大新镇群众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本级预算。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0.389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20.389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0.389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0.389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000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5347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353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389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220.38969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56.64819万元,增长34.60%。
人员经费220.38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5992万元、津贴补贴25.764112万元、奖金51.220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8.842378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31.82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6万元、医疗费2.5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16.7353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040万元;
公用经费1.8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800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
三、关于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2年增加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 0万元.
四、关于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收入总预算220.3896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20.3896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支出总预算 220.3896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20.38969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20.38969万元,占 100 %;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 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占0 %;债务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 万元,占0 %;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 0 %;其他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 万元,占 0 %;事业支出 220.38969万元,占 10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投资支出0 万元,占0 %;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 0万元,占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本级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我单位运行经费是由兴庆区卫生健康局拨付的公用经费5万元,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 5000 平方米,价值65.5193 万元;土地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2 辆,价值33.8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52.27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32.4944 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5000平方米,价值 65.5193万元;土地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2 辆,价值 33.8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2.27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132.494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