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部门收入预算表
8、部门支出预算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度绩效指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辖区内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卫生的日常卫生检测,对辖区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学生常见病、食源性疾病进行检测、预报和防治控制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实施辖区城乡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
(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
(五)负责培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和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应用性科研和其他相关工作。
(六)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幼卫生统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的审评工作。
(七)承担辖区居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八)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职责。
(九)依法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辖区属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托幼机构卫生以及全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50人以下的企业职业病卫生防治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负责直接管辖范围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具体工作。
(十)组织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对发生在辖区(除市卫生监督所监管以外)的卫生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分级管理,事权统一的原则,开展卫生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5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兴庆区疾控中心与监督所机构合并后事业编制人数共31人。
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646.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3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6.3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2.93元,住房保障支出37.44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497.9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66.98万元,上升15.54%。
人员经费46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85万元、津贴补贴32.57万元、奖金12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59、社会保障缴费17.14万元、医疗费4.20万元、住房公积金37.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0万元、医疗费补助3.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万元
公用经费3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6.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48.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48.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5年预算148.4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8.20万元,增长23.45%。主要用于政府聘用人员工资99.54万元;2025年在编人员防疫津贴15.62万元,水质监测包干人员工资12.30万元;五小行业工作经费6.00万元;水质监测工作经费4.00万元;卫生协管经费6.00万元;医疗机构监督业务经费5.00万。
三、关于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4年增加12.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四、关于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入总预算646.3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646.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46.39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46.39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投资预算收益 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646.39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5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8.22万元,增长94.16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 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万元;我中心是卫健局下属单位,与卫健共用一所办公场地,产权都归卫健局所有;车辆5辆,价值 60.68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6.8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61.88万元。
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5辆,价值60.6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6.8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61.88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共组织对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管理经费、水质监测工作经费、卫生协管经费、医疗机构监督业务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把控经费,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内部控制,对中心各项支出要做到三审。
2025年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概述
兴庆区疾控中心确定监控重点,侧重于将“三公”经费和专项经费收支纳入绩效运行重点监控范围中,从绩效目标中预期完成情况、专项经费收支明确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要点。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兴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5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 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 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 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 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六、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七、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 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 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 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 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十四、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26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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